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晓峰请求 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8年10月23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晓峰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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