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動態」鶴城檢察院檢察長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庭支持首起環境損害賠償刑附民公益訴訟案件

10月11日,鶴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志國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站在鶴城區人民法院公訴席上,出庭支持該院首起環境損害賠償刑附民公益訴訟案件。

「基层动态」鹤城检察院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首起环境损害赔偿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

公訴人對嫌疑人進行問詢

2014年4月,懷化興旗牛業食品有限公司股東彭某早、李某雄及合夥人趙某彬通過村民江某在鶴城區城南辦事處犁頭園村與鶴城區坨院辦事處橋樑村交界處的“牛耳衝”流轉村民農用地用於興建養牛場,在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對所佔用林地進行平整,致使被佔農用地原有植被破壞嚴重,原地形地貌改變,其行為已涉及犯罪。之後江某私自將該片土地用作棄土場,允許社會車輛傾倒渣土,後與長沙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及江某明堆砌的渣土共同堵塞了懷化市繞城高速K11+245左側棄渣場的排水溝渠,以致在棄土區域內形成堰塞水塘,危及繞城高速及下游犁頭園村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導致鶴城區人民政府花費657萬餘元對該隱患進行治理,造成國家財產的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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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查閱證據資料進行討論

為彰顯社會公正和法治精神,鶴城區人民政府做出劃清造成隱患的各方責任,依法依規將治理資金追繳到位的決定。並根據責任三方佔用農用地的面積大小,綜合確定了三方各自承擔的比例。經過檢察機關的大量工作,長沙市路橋公司和江某民分別繳納了相應治理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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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在庭審現場

因懷化興旗牛業公司及彭某早、李某雄、趙某彬、江某四人違反土地法規,佔用及毀壞林地及耕地面積近50畝,應當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4人還造成了對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環境修復費用和賠禮道歉的民事侵權責任,故該院以非法佔有農用地罪向鶴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並環境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據瞭解,該案將擇日宣判。

圖文:邱孟潔、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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