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适应“捕诉合一”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新要求,提高干警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综合能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10月15日晚,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院领导、全体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现场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培训中,主讲干警通过PPT详细介绍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办案流程,并对办案过程中的讯问、核阅、管辖、文书制作、捕、诉文书衔接等方面做了详细阐释,系统分析了如何由逮捕、起诉到“捕诉合一”的办案方式进行衔接。

参会人员认真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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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论指出,“捕诉合一”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办案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办案干警要认真学习,加强沟通交流,尽快补齐短板,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实际案件逐步熟练掌握“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的案件办理流程,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适应制度改革 立足检察职能 提升办案质效——澄迈县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业务培训会

通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强化检察监督,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扎实推进“捕诉合一”办案新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名词释义:捕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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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指的是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都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简而言之就是“谁批捕、谁起诉”。“捕诉合一”合并的是办案人员,不是办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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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梅艺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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