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是魔鬼!寶馬男追砍電動車主遭反殺,是誰之過與?

這兩天,朋友圈都在紛紛刷屏寶馬男追砍電動車主遭反殺的案件。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寶馬男被騎電動車男子反轉砍殺死亡。這起案件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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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7日晚,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監控視頻顯示,一輛寶馬車在變道時,撞到了騎車的男子。寶馬車上兩名男子先後從車上下來,指責和推打騎車男。其中一名花臂男返回車上,取出一把砍刀,衝到騎車男面前,連續揮了四次。第五次揮時,砍刀脫手甩到馬路上。騎車男搶到了砍刀,開始反擊砍向“花臂男”。後者先是倒地,後起身跑向寶馬車,被追砍後,又跑向路邊,最終被砍傷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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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報:

8月28日,崑山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稱,2018年8月27日日21時許,崑山市開發區震川路、順帆路路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報警後,崑山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並會同120急救人員將兩名傷者送醫救治。

經初步調查,兩名傷者分別是劉某某(男,36歲)和於某某(男,41歲)。當晚,雙方在震川路、順帆路路口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衝突。衝突中雙方受傷,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某某沒有生命危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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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此提醒廣大網民不要發佈和輕信未經警方證實的信息,也不要傳播涉及相關當事人的照片和視頻。

曾獲見義勇為證書

隨後,眾多網友扒起了“花臂男”的事蹟,有歷數其犯罪記錄的,也有稱其曾獲見義勇為證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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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上午,江蘇崑山市公安局見義勇為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事故中死者今年3月曾獲崑山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證書。

爭議:騎車人行為屬於防衛過當嗎?

視頻發出後,網友們議論紛紛。有人認為,騎車人屬於正當防衛,有網友表示:“單車男後面追上去是為了阻止紋身男及其幫兇回車拿另外的刀具,仍在正當防衛的範圍內。頂上去讓辯護律師看到啊!”也有人認為,騎車人屬於防衛過當,有網友說:“如果砍一兩刀就沒事!砍的刀數多了屬於防衛過當!”

其實,現實中瘋狂的行兇者不會考慮砍你幾刀才夠,而極度恐懼慌亂中的自衛者卻必須精確把控防衛力度,做一次恰如其分的正當防衛,實在是太難太難。

對此,北京張敬輝律師認為,如果僅憑視頻中顯示的內容來看,騎車男子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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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敬輝律師表示,視頻中騎車男子持刀反擊後,寶馬男已經逃竄,但騎車男子仍持刀追砍,雖然視頻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這已經超出了防衛過當的範疇。

也就是,原地搏鬥時的反殺屬於正當防衛,而寶馬男逃跑後追擊的幾刀則屬於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害致死,面臨相當重的刑期。

張敬輝律師表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騎車男子並非蓄意作案,兇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這些會在法院開庭量刑時予以考慮。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

刑法第20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賦予公民的特殊防衛權僅限於“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對於盜竊(包括入室盜竊),只賦予了公民一般的防衛權,公民所能行使的防衛權僅限於報警、求救、親自動手等將不法侵害人抓獲、嚇跑等,如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則會構成防衛過當,就會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但如果入室盜竊被發現而不法侵害人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進而盜竊行為轉換成搶劫行為的情況下,公民的一般防衛權也會轉向特殊防衛權,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會再承擔刑事責任。

費斯汀格法則:

對於此次案件,我們可以聯想到“費斯汀格”法則。費斯汀格曾經說過:“生活中的10%是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而另外的90%則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情如何反應所決定。”

費斯汀格舉了一個例子具體詮釋這一法則。卡斯丁早上洗漱時,將自己的高檔手錶放在洗漱臺邊,妻子怕被水淋溼了,就順手拿過去放在餐桌上。兒子起床後到餐桌上拿麵包時,一不小心將手錶碰到地上摔壞了。卡斯丁心疼手錶,就照兒子的屁股揍了一頓,然後冷著臉罵了妻子一通。妻子不服氣與之激烈爭吵。

一氣之下,卡斯丁直接開車去了公司,快到公司時記起忘了拿公文包,又馬上轉回家。可是家中沒人,卡斯丁只好打妻子的電話要鑰匙。妻子慌慌張張的往家趕時,撞翻了路邊一個水果攤,她不得不賠了一筆錢才離開。待門打開拿到公文包後,卡斯丁已經遲到了15分鐘,捱了上司一頓嚴厲的批評。下班前又因一件小事,他跟同事吵了一架。妻子也因遲到被扣了當月的全勤獎。兒子這天參加棒球比賽,卻因心情不好發揮不佳被淘汰了。

但是,悲劇已經釀成,我們還能說什麼呢?唯一能做的是,願逝者安息,希望電動車男可以得到合理的判決,希望所有車主們,都引以為戒,咱們開好車,做好人,做一位奉公守法的寶馬好車主,遇事多想想“費斯汀格法則”。

正如網友所說,這又是一件能夠影響民眾整體觀念和行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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