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考試的評分標準

普通話考試的評分標準

有很多人都知道,想要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是需要有普通話證的,但是好多人並不瞭解普通話考試,千萬不要覺得很簡單喲,普通話考試有自己的評分標準呢,馬虎容易丟失考試分數喲,所以趕緊了解一下關於普通話考試的評分標準吧。

目的:考察應試人在沒有文字憑藉的情況下,說普通話的能力和所能達到的規範程度。以單向說話為主,必要時輔以主試人和應試人的雙向對話。單向對話:應試人根據抽籤確定的話題,說4分鐘(不得少於3分鐘,說滿4分鐘主試人應請應試人停止)。

評分:此項成績佔總分的30%,即30分。其中包括:

(1)語音面貌佔20%,即20分。其中檔次為:

一檔20分語音標準

二檔18分語音失誤在10次以下,有方音不明顯;

三檔16分語音失誤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較明顯;或方音不明顯,但語音失誤大致在10次-15次之間;

四檔14分語音失誤在10次-15次之間,方音比較明顯;

五檔10分語音失誤超過15次,方音明顯;

六檔8分語音失誤多,方音重。

語音面貌確定為二檔(或二檔以下)即使總積分在96以上,也不能入一級甲等;語音面貌確定為五檔的,即使總積分在87分以上,也不能入二級甲等;有以上情況的,都應在等內降等評定。

 (2)詞彙語法規範程度佔5%。計分檔次為:

一檔5分詞彙、語法合乎規範;

二檔4分偶有詞彙或語法不符合規範的情況;

三檔3分詞彙、語法屢有不符合規範的情況;

 (3)自然流暢程度佔5%,即5分。

計分檔次為:

一檔5分自然流暢;

二檔4分基本流暢,口語化較差(有類似背稿子的表現);

三檔3分語速不當,話語不連貫;說話時間不足,必須主試人用雙向談話加以彌補。試行階段採用以上評分辦法,隨著情況的變化應適當增加說話評分的比例。

看完上面這些關於普通話考試的評分標準的內容之後,你是不是心裡已經有自己的打算了呢,一定要多練習自己的普通話喲,不然細節上出錯,失分會非常的可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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