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羣不足14歲的孩子,砸門破窗、手法熟練,半年連續作案兩百多起

一群不足14歲的孩子,砸門破窗、手法熟練,半年連續作案兩百多起

砸門破窗、手法熟練、膽大妄為

有計劃、有分工的連續作案兩百多起

2018年3月,海口市紅島邊防派出所接到報案,報案人謝先生稱晚上忘記關車窗,他留在車裡的三千元現金全部被人偷走。

之後警方又陸陸續續接到多起商鋪被盜的報案,被盜店鋪內部設施被暴力破拆,除了現金外,這夥盜賊還偷走了很多食品、菸酒、生活用品、衣服等。

警方調取案發現場的監控,發現作案的是同一夥人,他們身材瘦小,有人負責破壞門窗,有人負責在外面觀察周圍情況,其他人則進入商鋪中尋找可以盜走的財物,整個盜竊過程有組織、有安排,沒有半點遲疑,相當鎮定熟練,且全部發生在晚上零點以後。

一群不足14歲的孩子,砸門破窗、手法熟練,半年連續作案兩百多起

隨後警方走訪了海口市多家水吧、網吧、檯球廳等地方,終於將這個11人的盜竊團伙成員全部抓捕歸案。

令人震驚的是這些作案人員竟然是一群10-13歲的孩子。他們團體作案,短短半年內作案數量多達200多起,盜竊金額超過30萬

他們內部還制定了一個“每日人均200元以上”的標準,為了達到這個標準,他們有時會集中在一個晚上連續盜竊4、5次。

本該在學知識、受教育、快樂地享受童年生活

他們卻早早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因為家裡窮,阿旭從小就被父母丟在老家和奶奶一起生活,年邁的奶奶除了管飯外,幾乎管不了別的。而阿旭的父母則在外打工,靠在路邊擺攤賺錢。

小學畢業後阿旭便向父母表示不想上學了,只想玩。他的父母覺得孩子年紀還小,也只好由著他,於是阿旭便開始了在社會上的遊蕩,並慢慢染上偷東西的惡習。

之後阿旭離開老家,一個人來到海口,他並沒有去找父母,而是跟一幫同樣輟學的孩子混在一起偷東西。

當聽到兒子參與團伙盜竊時,他的父母幾乎不敢相信。阿旭的媽媽說阿旭小時候很乖,特別懂得疼人。當警察問道:“你是什麼時候察覺到孩子突然變了?”時,這位媽媽泣不成聲,她表示真的不清楚孩子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叛逆的,她覺得阿旭變成這樣都是他們的責任,因為忙於生計,疏忽了對孩子的關愛。

一群不足14歲的孩子,砸門破窗、手法熟練,半年連續作案兩百多起

阿哲也有著和阿旭差不多的經歷,他的爸爸賭博成癮,導致夫妻感情不合,父母經常吵架,缺少對阿哲的關心和照顧,後來他就被送回了老家,六年級他便輟學,從家裡跑了出來。

一次偶然機會他結識了現在的盜竊團伙成員並加入其中,成為他們中的一員,參與60多次盜竊。警察問他當初為什麼要加入時,他說這些“朋友”對他很好,每天都有錢花,買菸抽,買酒喝,還能天天住賓館……

得知兒子砸店鋪盜竊後,阿哲媽媽後悔不已。

缺少家庭的關愛和管教,早早輟學在社會上游蕩,缺少經濟來源便開始偷盜,這群孩子的經歷大同小異。他們不僅沒有法律觀念,還沾染上很多不良習氣。比如穿著帶有奇怪字眼的衣服、抽菸酗酒、紋身,他們認為這是混社會,是長大了的標誌

兒童犯罪成了難攻破、難改善的一道結界

我國《刑法》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為16週歲。

不滿16週歲不處予刑事處罰,責成家長或監護人予以管教。同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收容教養。

上述案件中的孩子們都沒有達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所以警方把年滿12週歲的孩子,送到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接受教育,之後交由家長管教。在之後警方的回訪中發現很多孩子從派出所回來幾天就又跑了,家裡對他們的情況一無所知。

而據警方統計有過犯罪行為的孩子也極易重蹈覆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而且這些絕不是個案,還有更多、行為也更惡劣的兒童犯罪案件令人觸目驚心:

2013年11月25日,10歲女孩李某放學回家時在電梯間遇到1歲的原原和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電梯時,將原原抱起,待電梯門關上後,她在電梯裡對原原進行了毆打。之後她將原原抱回位於25樓的家中,在客廳沙發上繼續對原原實施毆打,後將原原抱到陽臺欄杆上逗玩,致原原從陽臺欄杆墜落身亡。因李某隻有10歲,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公安機關依法不予立刑事案件偵查。

廣西13歲女孩,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漂亮,心生嫉妒,假意將同學邀請到家中玩耍,其同學在毫無防備下被殘忍殺害,頭顱、手臂被砍斷後裝進塑料袋。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被告人父母賠償原告各項費用10.8萬元。

2014年8月12日晚,自貢13歲女孩小敏撞倒了3歲的琪琪,以為琪琪被撞死,遂將琪琪扔到附近一個糞坑中。導致琪琪窒息死亡。之後小敏回家處理好身上的泥土,若無其事地跟其他小朋友玩耍。小敏因不滿14週歲,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警方責令家屬將小敏帶回家,由監護人對其嚴加管教。

......

這一樁樁事件不禁引人深思,有不少人認為犯罪不分大人小孩,不應該用年齡作為分界線。以兒童犯罪為題材的電影《彷徨之刃》中更是有這樣一臺詞廣為流傳“犯罪哪裡分大人小孩,只有壞人而已。”

犯罪兒童天生就是惡的嗎

引發這些悲劇發生的原因都有哪些

儘管很多犯罪兒童在法制教育中心通過學習得到教育,觀念上也有了很大轉變,但是他們想要回歸正常生活,還需要父母在家庭教育中付出巨大努力。

家庭教育缺失

“只養不教”是很多犯罪兒童家庭的通病,父母忙於工作,將年幼的孩子交由老人照看,而老人很少能關注到孩子的精神需求和心理變化,他們感覺被忽視、被冷落,無所事事,加上缺少正確引導,缺少父母陪伴和監管,價值觀極易出現偏差。

家庭關係緊張

家庭關係緊張,父母常年吵架,互相抱怨,導致很多孩子感受不到愛,不服管教,迫切地想要離開家,擺脫這種壓抑的家庭氛圍。有些家庭父母離婚,關係破碎,缺少對孩子的安撫和解釋,導致孩子心理失衡,對他人產生了仇恨和不信任感。

包庇過錯

在案件的採訪中我們不難發現,很多家長一開始發現孩子犯錯並沒有當回事,甚至會在事後用錢幫孩子搞定,這致使孩子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正確的是非觀,變得越發無法無天。從小偷小摸逐漸變成了團體盜竊,從凌辱同學變成了殺人拋屍。

溺愛過度

家長溺愛孩子無度,認為孩子做什麼都是對的,對孩子的犯錯行為也熟視無睹。李雙江的兒子李天一就是在溺愛環境中長大的,15歲時開百萬豪車上路,半年內違章32次未接受懲罰。毆打他人被收容教養一年後,也並未認識到錯誤,反而變本加厲,最終釀成大錯。

管教過於嚴厲

一部分家長對孩子的管教過於嚴苛,孩子沒有達到要求就毒打一頓,這很容易致使孩子產生叛逆心理,變得冷漠殘忍。

一群不足14歲的孩子,砸門破窗、手法熟練,半年連續作案兩百多起

一群不足14歲的孩子,砸門破窗、手法熟練,半年連續作案兩百多起

在兒童犯罪不斷頻發,引起眾人關注時,我們對這些本該天真無邪的孩子表示惋惜。集體盜竊團伙中的每個孩子身上都紋了一個相同的紋身,它由一半“善”,一半“惡”組成,孩子們解釋“善惡都在一念間”,但我想說的是:孩子本沒有惡,是教育的缺失和不足將他們推向了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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