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被記36分,這位駕駛員是無知還是任性?

一次被记36分,这位驾驶员是无知还是任性?

2018年10月17日下午17時30分,羅甸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轄區內對酒後駕駛、無牌無證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查處。一輛無牌摩托車搖搖晃晃的駛入查處點,民警立即將其攔停。

一次被记36分,这位驾驶员是无知还是任性?

在民警詢問的過程中,發現駕駛員眼中有血絲,有疑似酒駕的嫌疑,隨機對其進行酒精檢測,酒精檢測結果為7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當民警檢查駕駛證時,又發現該駕駛員持的是B2駕照,並不具備摩托車駕駛資格。

一次被记36分,这位驾驶员是无知还是任性?

由於持有駕照與準駕車型不符、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和車輛未懸掛牌照,民警對該駕駛員合併處罰共罰款13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36分,並依法降低最高準駕車型駕照B2為C1,取消大貨車駕駛資格。

一次被记36分,这位驾驶员是无知还是任性?

一次性扣36分,駕駛證由B2降為C1,面對這樣的處罰結果,駕駛員也很後悔。在此提醒:世上沒有後悔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否則一定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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