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傘」!這個反腐新詞彰顯中央掃黑除惡決心

“拔傘”,又一個反腐新詞出現在了近期官方媒體報道之中。

10月21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以更多“拔傘”戰果回應期待》提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議指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把深挖徹查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作為主攻方向”,“以深挖徹查‘保護傘’為關鍵點”,“確保掃黑與打擊‘保護傘’同步,做到除惡務盡”,釋放出掃黑除惡與“拔傘”持續發力、越來越嚴的鮮明信號。

文章表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各地連續揮出重拳,“拔傘”工作穩步推進,成效顯著。據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湖北省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270個,立案365人,處理相關人員207人;河南省178名涉及“保護傘”問題的公職人員被查處,其中黨政幹部109人;廣東省立案查處2起廳級幹部、36起處級幹部“保護傘”案件。

從7月份開始,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輪督導工作全面啟動,中央各督導組在動員會上再次提出,堅持掃黑除惡與打“傘”反腐兩手抓、兩手硬,兩結合、兩促進,對黑惡勢力的“關係網”“保護傘”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文章認為,黑惡勢力“保護傘”為黨紀國法所不容,“拔傘”絕不會是一陣風。如果有誰繼續為人“撐傘”,遲早會替人“頂雷”。

這裡提到的“拔傘”,指的就是拔除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其實,“拔傘”這一說法此前已有多次亮相。

例如,人民網強國論壇今年8月就曾刊文《掃黑“拔傘”刻不容緩》,文章表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們,在利益面前忘記了曾經的誓言與初衷,將為人民服務轉變成了為人民幣服務,不僅助長了黑惡風氣,更是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要想打贏掃黑除惡這場硬仗,必須將“保護傘”連根拔起,徹底剷除,創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在一些地方反腐稿件中。“拔傘”這一說法也有出現。例如,湖南常德市紀委監委網站今年7月就刊文《掃黑除惡就要“拔傘”“除根”》。文章認為,“拔傘”如“拔根”。屢次出現黑惡勢力“春風吹又生”,說明黑惡勢力的“根”並沒有拔掉,只有“保護傘”倒了,黑惡勢力氣數也就將盡。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此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一場“除傘”“拔根”行動。

對於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問題,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部署。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的《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專門指出,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近期的通報中,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通報有不少。那麼該怎樣更加精準拔除“保護傘”呢?

《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年10月11日的一篇觀察稿件《誰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就回答了這個問題。

11日的觀察文章指出,拔除“保護傘”,要強化靶向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各地通報的典型案例無疑提供了指引。“從對象上看,要重點聚焦通報中頻繁出現、容易成為涉黑涉惡勢力‘圍獵’對象的政法機關黨員幹部和審批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等;從方式上看,要聯合多部門力量,緊盯關鍵領域關鍵環節,把掃黑除惡同懲治‘蠅貪’等結合起來。”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錶示。

這也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正在開展的行動。如針對公安系統部分黨員幹部與涉黑涉惡勢力相互勾結問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公安部紀檢監察組將嚴查為涉黑涉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作為今年6方面重點查處問題之一。針對部分村霸、寨霸在“保護傘”庇護下橫行鄉里問題,貴州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訪村寨、重監督、助攻堅”專項行動,把懲治基層腐敗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涉黑涉惡“保護傘”。

從通報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一些涉黑涉惡勢力之所以能長期橫行,根子在於當地黨組織軟弱渙散、履責不力,沒有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和掃黑除惡主體責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出,有的地方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懲治不力、疏於監管、失職瀆職,客觀上助長了黑惡勢力的蔓延坐大。

“基層黨組織如果出現了空心化、軟弱渙散的情況,一些黑惡勢力、宗族勢力就會乘虛而入。”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對《中國紀檢監察報》表示,要把嚴打“保護傘”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相結合,及時整頓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堅強的戰鬥堡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