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號後,“QS”標誌將退出食品生產的舞臺,取而代之的是“SC”標誌。
【此前使用原包裝、標籤、標誌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
這是怎麼回事呢?
作為新修訂《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規章,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也在2015年10月1日開始同步實施。 2015年9月30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關於貫徹實施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5〕225號)中明確: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籤和“QS”標誌。
為什麼要取消“QS”標誌
之前食品包裝標註“QS”標誌的法律依據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隨著食品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已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
▶取消食品“QS”標誌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因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包裝上應當標註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沒有要求標註食品生產許可證標誌。
▶取消食品“QS”標誌是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完全可以達到識別、查詢的目的。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由字母“SC”加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取消“QS”標誌有利於增強食品生產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給予了生產者最長不超過3年過渡期,避免了生產者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籤浪費。
“QS”和“SC”有什麼區別
QS的法律依據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該條例已不再作為食品生產許可的依據。
SC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制定。
“SC”體系區別於“QS”體系之處,總結為“五取消”、“四調整”。
五取消
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
二是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
三是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
四是取消委託加工備案;
五是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
四調整
一是調整食品生產許可主體,實行一企一證;
二是調整許可證書有效期限,將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由原來3年的有效期限延長至5年;
三是調整現場核查內容;
四是調整審批權限,除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點食品原則上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生產許可審查外,其餘食品的生產許可審批權限可以下放到市、縣級食品生產監管部門。
認識一下“SC”
“SC”長什麼樣???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並沒有設計“SC”標誌,所以它這樣表示:
“SC”與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了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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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食品類別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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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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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市(地)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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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縣(區)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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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位順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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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校驗碼
溫馨提示
食品生產企業也要注意!如果2018年10月1日及以後生產的食品還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籤以及“QS”標誌,就屬於標籤標誌不規範。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最後,市監君再來劃一遍重點:
1
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者生產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籤和“QS”標誌。
2
2018年10月1日之前生產的產品QS標誌可以在產品保質期內使用。目前市場上流通的產品還是可以看得到的。
3
“SC”並沒有圖標,僅用兩2個字母表示,與14位阿拉伯數字共同構成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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