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違法違章建設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已登記的不能轉讓出售!

違法建築是城鄉建設的頑症和毒瘤,

不僅破壞自然資源和城鄉環境,

也損害了社會公平正義。

臨沂市處置違法建設行為

亮出“尚方寶劍”,太給力了!

臨沂:違法違章建設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已登記的不能轉讓出售!

臨沂:違法違章建設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已登記的不能轉讓出售!

第一條 為深入推進全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堅決維護“大美新”臨沂城市規劃建設秩序,依據《城鄉規劃法》、《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市區範圍內土地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不動產登記。

第三條 對土地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如存在如下涉及違法違章建設的情況,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辦理登記:

(一)對群眾反映強烈,通過各種渠道信訪反映,經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相關職能部門落實,認定為違法違章建設,並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不予登記;

(二)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審查首次登記申請材料或現場查看,

發現存在違法違章建設的,不予受理登記申請。

第四條 對已取得首次登記的土地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不動產,存在違法違章建設的,由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相關職能部門先行對違法違章建設情況予以認定,並將認定結果及時書面告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第五條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依據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相關職能部門的認定結果,在不動產登記系統中對存在違法違章建設的不動產錄入權利限制提示信息,產權人擬對該不動產申請抵押、轉移登記時,不予受理登記申請。

第六條 存在違法違章建設情況的土地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不動產,違法違章建設情況消除後,由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相關職能部門對消除情況予以認定,並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據此在不動產登記系統中為相關不動產解除權利限制,予以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

第七條 為確保不動產登記凍結管理的準確性和唯一性,市城市違法建設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相關職能部門出具違法違章建設認定結果前,應先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違法違章的土地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在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中的登記信息。

第八條 各縣不動產登記系統未納入市本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臨沂:違法違章建設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已登記的不能轉讓出售!

亂套圍牆,

私挖地下室……

統統不給辦理不動產登記,

即使已登記的,

產權人擬對該不動產

申請抵押、轉移登記時,

也將不予受理登記申請!

顫抖吧,

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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