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10月19日在公司一號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和議案已於會議召開三日前以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出。本次會議採取現場表決與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應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董事為9人,實際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董事為9人。董事長任思龍先生主持會議,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內容詳見2018年10月20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內容詳見2018年10月20日《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逐項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預案》

基於對未來發展的信心,為有效維護廣大股東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的相關規定,綜合考慮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計劃以自有資金進行股份回購。擬以不超過7.5元/股的價格回購公司股份,回購金額不低於10,000 萬元,不超過 20,000萬元。

以下回購股份事宜,尚需在公司股東大會逐項審議,並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1、回購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斷,公司管理層在綜合考慮公司近期股票二級市場表現,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的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擬回購部分公司股份,以推進公司股票市場價格與內在價值相匹配。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將用於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依法註銷減少註冊資本及法律法規許可的其他用途。具體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辦理。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 回購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購股份的方式為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規許可的其他方式。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回購股份的價格或價格區間、定價原則

為保護投資者利益,結合公司股價,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5元/股,具體回購價格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回購實施期間結合公司股票價格、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

如公司在回購期內實施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拆細、縮股及其他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價格上限。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及佔總股本的比例

回購股份的種類:公司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回購股份的數量及佔總股本的比例: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7.5元/股的條件下,按回購金額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2,666.67萬股,約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3.40%,按回購金額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1,333.33萬股,約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1.70%。

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如公司在回購期內實施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票拆細、縮股及其他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相應調整回購股份數量。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5、擬用於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本次擬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且不低於人民幣10,000萬元,具體回購資金總額以回購期屆滿時實際回購使用的資金總額為準。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6、回購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股份方案後6個月內。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1)、如果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果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決定終止實施回購事宜,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預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公司將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授權,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並予以實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報告或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7、 決議的有效期

與本次回購相關決議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6個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預案的公告》詳見2018年10月20日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獨立董事對公司回購股份事項發表了同意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三、 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回購公司股份相關事

宜的議案》

為了配合本次回購公司股份,擬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回購公司股份過程中辦理回購各項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事宜:

1、授權公司董事會在回購期內擇機回購股份,包括回購的方式、時間、價格和數量等;

2、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股價表現等綜合決定繼續實施或者終止實施本回購方案;

3、授權公司董事會依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具體實施方案,辦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宜;

4、授權公司董事會在相關事項完成後,辦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

5、本授權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四、 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議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關於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詳見2018年10月20日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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