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案宣判結果獲刑6年 宋喆回應百次開房

宋喆案宣判結果獲刑6年 宋喆回應百次開房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樂職務侵佔案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宋喆於2014年至2016年在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紀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被告人修雨樂,採用虛報演出、廣告代言費的手段,侵佔王寶強工作室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款共計人民幣232.5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佔167.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宋喆身為公司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單位財物;被告人修雨樂在宋喆犯罪過程中與之形成合意,為其提供幫助,構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構成職務侵佔罪,且犯罪數額巨大,依法均應懲處。鑑於宋喆表示認罪,自願退賠了全部贓款,挽回被害單位經濟損失,依法對其酌予從輕處罰;修雨樂系從犯,且自願退賠全部贓款,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在案扣押的232.5萬元在判決生效後將依法發還王寶強工作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宋喆回應百次開房

尤其是針對開房記錄上百次這一點,宋喆代理律師聲稱,這些都是不真實的謠言。所謂有上百次開房的記錄,還有捉姦視頻都是不存在的。”而對於兩人是否有轉移王寶強財產一事,宋喆代理律師則避而不談,回應稱:“因為官司目前還沒有開庭,法院也沒有作判決。我表示不予置評。”

對於離婚的消息,本案楊慧的代理人北京市恆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耀光,對方對起訴離婚一事給予了肯定答覆,對於其他細節,其表示是否回應更多要徵求楊慧意見。除了財產保全,楊慧在開庭前還向法院申請,要求調取一份重磅證據,即宋喆在外的13次開房記錄。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楊慧與宋喆此前早已分居。關心寶寶的人注意了,宋喆被保全的這部分財產,據瞭解與寶寶被轉移的那部分財產有關,具體涉及多少金額,就要看開庭後雙方提交的具體證據啦。

宋喆外面不只馬蓉一個女人!該知情人稱發小在酒吧中遇到了宋喆的妻子楊慧,楊慧剪了短髮去買醉,跟別人透露出要與宋喆離婚的消息。知情人還稱,股份變動是王寶強授意,跟馬宋無關。17日,《大鬧天竺》劇組的工作人員向媒體爆料,稱王寶強連日來情緒極為低落,天天以淚洗面,導致該片的後期製作工作無法繼續推進。王寶強甚至幾次當著劇組工作人員的面痛哭流涕。

知情人還稱,王寶強已將馬蓉宋喆的出軌證據,包括照片、語音、聊天記錄等在內的證據進行了公證,並由其律師提交給了法院。但出於訴訟的考慮,相關證據尚未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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