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換擂鼓石大街迎勝路路口東口
禁止機動車掉頭標誌的公告
為緩解擂鼓石大街迎勝路路口交通擁堵現象,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決定在擂鼓石大街迎勝路路口東口調換禁止機動車掉頭的禁令標誌,在17:00—18:30時段內實行禁止機動車掉頭的交通管理措施。
請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監控抓拍,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三十八條等規定予以處罰。
本公告自2018年8月23日起施行。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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