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新規出台 加州4000名囚犯或將假釋

【僑報記者張苗10月18日灣區報道】法庭文件顯示,加州將重新考慮對多達4000名被判終身監禁的非暴力第三次犯罪的累犯(nonviolent third-strike criminals )給予減刑和假釋。允許他們在兩年前通過選民批准的選票下尋求假釋。

早在1994年,加州開始實行被稱之為“三振出局法”(three strikes law)的法律,該法律的制定意在減少暴力犯罪。加州的“三振出局法”責令對那些第三次犯罪的人——不管第三次罪行有多輕均判以終身監禁,而且至少在25年之內不得假釋。

2016年加州選民通過的57號提案,允許那些非暴力犯罪的囚犯在完成他們的主刑後,可以申請提前釋放。近日,上訴法院裁定,2016年的57號提案中,將非暴力職業罪犯(nonviolent career criminals)排除在可獲假釋和減刑範圍外是違憲的。上訴法院表示,有充分證據表明,批准第57號提案的選民是有意願將非暴力第三次(含以上)重罪累犯包含在假釋和減刑之內的。

州府當局在另一份相關案件的文件中稱,州長布朗(Jerry Brown)對此裁定不會提出上訴,並且“正在制定新的緊急法規”,將在1月5日之前出臺。

斯坦福大學Three Strikes Project項目負責人Michael Romano說:“這是一個重大的決定,是布朗政府做出的最大決定之一。”他解釋說,該裁決並不意味著任何一個違法者都能離開監獄,但它允許這些犯人有機會在假釋委員會前爭取。據Michael Romano估計,加州將有4000人有資格獲得假釋。

Michael Romano指出,非暴力第三次(含以上)累犯中,非裔和精神病患者的比例大;統計顯示他們最不可能再次犯罪。他引用數據說,在2012年減刑法案下,2200多名非暴力罪犯提前離開監獄,截至2016年10月,只有不到11%的人重返監獄,其他類型囚犯的重返率近45%。

明年1月新规出台 加州4000名囚犯或将假释

美聯社圖片/Rich Pedronce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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