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出台《八条规定》促班子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近日,市政协党组制定出台了《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八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必须严格政治生活、坚持突出团结民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始终坚持公道正派、着力强化责任担当、模范带头转变作风。

《规定》要求,一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三要认真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真诚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主动与党外人士结为诤友、挚友,形成同心同德谋发展、和衷共济干事业的整体合力。四要带头落实联系委员制度,开展蹲点式、暗访式、解剖麻雀式调研,提升资政建言的质量和水平,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有权任性、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坚决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保证班子清廉、成员清正、政治清明。五要大力倡导实干精神,用力用心用情干事创业,始终保持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姿态,在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新征程中体现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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