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裡把農民的地流轉給承包商,一年600元租十年,一年一付十年內沒浮動,你覺得這合適嗎?

時光213302038


村子裡把農民的地流轉給承包商,一年600元租十年,一年一付十年內沒浮動,你覺得這合適嗎?

肯定不合適了,問題就出在了土地流轉合同租金支付協定內容上面。沒有協商出一個更完善的租金給付辦法。

可以在租賃合同上面添加一個條款,土地租賃金隨行就市,以後每年按照當地土地流轉的平均租賃金額支付。或者說是三年協商一次租賃金的標準,這樣的合同才更能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對承包商來說也是公平合理的。

社會在發展,土地的價值在增加,農民的消費水平也在提高,如果十年如一日的保持土地租賃金不變,吃虧的是農民,當然這就是明擺著佔農民的便宜了。按照民事公平原則,土地流轉合同就不能這樣簽訂。

這是個標準的農村土地流轉合同範文,但是也有缺陷。也是沒有寫明白時效問題。三五年後土地價值會不會增值?這個還是要考慮的。現在一畝地每年租賃600元,五年以後600元就不能真實的反應土地的真實價值了,這樣吃虧上當的是農民。公平原則說的就是要保護合同雙方的利益,而不是單方面的。

最妥善的辦法,就是整體合同簽訂十年,把租賃金給付標準劃分為三段,前三年600元,隨著社會的發展,土地價值增高,中間三年800元,後面的再協商,誰知道以後會怎樣?


農民妹子一枝花


村子裡把農民的地流轉給承包商,一年600元租十年,一年一付十年內沒浮動,你覺得這合適嗎?

前幾天,我的姐夫村上也是這樣的,承包商要建度假村,一畝地一年600元租十一年,一次性六千多塊錢付給農戶,後來好多村民堅決不同意,也就不了了之。

關於這個問題,到底合不合適,農民心裡自然有桿秤,如果單從經濟效益上來說,種一畝地糧食一年收入最多也就這些錢,差不了多少。

但是,大部分的農民擔心的事情是自己的土地租給承包商十年,承包商統一建設以後,十年之後自己的土地還要的回來嗎?還分的清哪塊土地是自己的嗎?

還有,現在新農村建設越來越好,土地越來越值錢。土地是農民之本,農民認為有土地生活就有保障,以後老了最起碼種點糧食可以有飯吃。

雖然,好多農民覺得這不合適,但農村土地流轉是必然趨勢,可以不讓農村土地荒廢掉。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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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俞傳播


村子裡把農民的地流轉給承包商,一年600元租十年,一年一付十年內沒浮動,你覺得合理嗎?

目前的形勢來講,如果你們已經簽訂了土地流轉協議,承包商也能按照協議來支付費用,那你們就是幸運的!也應該是合理的!

因為現在的狀況是,不少原來接受農戶土地流轉的承包商都後悔了!他們紛紛退出協議流轉土地,把土地返回給了農民!

我這邊兒有企業原來承包了十幾個村農民的上萬畝耕地,協議費用也是每畝600元。因為企業效益不好,又因為原來租種農民土地本來可以獲得項目資金,但現在也泡湯了!所以,單純種地利潤是達不到600元的!自然而然,農民的土地流轉費用就化為了泡影。經過農民們的強烈呼籲,他們承包的土地終於退給了農民。

農民想要索取違約金,但企業無力支付,也只好作罷!

當然,隨著物價的上漲,農民們也期得自己的土地流轉費用也能逐年增加。但是,現在的經濟整體疲軟是一種普遍現象,承包商在沒有收入增加的情況下,很難給農民漲升費用的!

更何況,你們的土地流轉協議是已經確定補償金額就是每畝600元了吧!按照協議辦事,雙方都是合理的。

不過還有一點,你必須明白!你的土地流轉給了承包商,必須保證土地性質不變。承包商不得在流地上面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那樣的話,他們就是違法的!只給你們每畝600元是十分不應該的!


村姑說村事


這個不是合適不合適的問題了,協議雙方自願簽訂的,沒有欺騙強迫就應該執行,這個是誠信的問題。不能說後面行情漲了就可以反悔,保護農民的利益,這個利益必須是合法的、正當的。只能說在後面流轉中要汲取經驗教訓,長期協議計價要考慮價格波動、物價上漲這些,而不是覺得虧了就沒事找事,結果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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