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下的一「君子」一「小人」

“陰陽合同”下的一“君子”一“小人”

如今社會似一潭湖水,水平如鏡。若有清風徐來,水波依舊不興,恐怕是清風“軟弱無力”。就在這看似風平浪靜之時,毫無徵兆之際,突然一陣“飛沙走石”席捲撲來。一時間,層層鱗浪隨風而起、風起浪湧,潦原浸天。卻見得一份“陰陽合同”掀起浪花的序幕。

何為“陰陽合同”?“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即是故弄玄虛、欺上瞞下,惺惺作態,是“小人”之為。而“陰合同”就是秉公守法,執法如山。此舉形象正是“君子”光輝一面。一正一反,你有你的質疑之理。我有的我的“造假之論”,黑白顛倒,無話可說之辯。

“陰陽合同”下的一“君子”一“小人”

在這個遍地都充斥著金錢利益的浮躁時代裡,面對著大把金錢,面對各種誘惑,能做到不心動嗎?能做到心境如水般平靜嗎?假如能做到,的確需要一定的定力或者視金錢如糞土的兩袖清風人士吧。

總認為,所謂“君子”,是具賢德之人,代表正義,代表美好,代表秩序,代表和諧。在這看似“溫和如三春暖風”般景象之中,可曾想到過:此君子非“君子”?固硜硜然小人哉,嗚呼哀哉!現實中造就“君子”與“小人”,凡萬事萬物皆有自己的存在理由和狀態,我們大可不必聞其究竟,凡事鬧個明白。正所謂“君子”與“小人” 是一對矛盾,這種矛盾任何社會都存在,只是不同的時代,不同的背景,彼此的消長不同,所受的對待不同,因此產生的社會風氣也不同。

“陰陽合同”下的一“君子”一“小人”

面對著世間紛繁的萬物,錯綜複雜又浮躁的現實,我們常常感嘆道:想要在這個社會存活下去,何其難!其實,我們大可不必這樣子,依自己個人能力範圍內努力,也許是積極向上的,而超乎能力的慾望,只是一種臆想和渴望,難以實現。切不可依照“小人”之樣而為之,做出眾怒難任之舉。事後,再做出一副痛苦,煎熬的 “悔恨”樣子,對著大眾講自己的所做作為深感羞愧,內疚。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之心呢,唯做“君子”才能光明磊落,心胸坦蕩。

《論語·述而》其中一句詩句寫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便是君子之形象,為思想上坦率潔淨、坦蕩不為事擾,面無懼色依度而行。慼慼之人則是“小人”踱於事,瞻於事樣貌之概。無論“小人”怎麼喬裝打扮,混淆視聽,都逃不過正義的眼睛。即便“小人”一時趾高氣揚,但身上總會沾滿看不見的唾液。

“陰陽合同”下的一“君子”一“小人”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出自《莊子·山木》。與“君子”之交,不會因利益驅使之談,“小人”之間的交往,過多因利益而驅動著。事後,若過眼雲煙般,消失無影無蹤,藏匿深處難尋。一“君子”一“小人”,一黑一白,兩者鮮明對比。

正所謂,清者自清一“君子”,濁者自濁一“小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