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16章解讀,不知常,妄作凶!

原文

致虛極,守靜篤。

萬物並作,吾以觀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覆命。覆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註釋

致虛極,守靜篤:形容心境原本是空明寧靜的狀態,只因私慾的活動與外界的擾動,而使得心靈蔽塞不安,所以必須時時做“致虛”“守靜”的功夫,以恢復心靈的清明。“虛”,形容心靈空明的境況,喻不帶成見。“致”,推致。“極”和“篤”意思相同,指極度、頂點。

作:生成活動。 復:返,往復循環。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芸芸”,常用來形容草木的繁盛。

歸根:迴歸本原。 覆命:復歸本原。

常:指萬物運動變化中的永恆規律。

明:萬物的運動和變化都依循著循環往復的規律,對於這種規律的認識和了解,叫做“明”。

容:寬容、包容。 全:周徧(普遍,遍及,全面)

天:指自然的天,或為自然的代稱。

今譯

致虛和守靜的工夫,做到極篤的境地。

萬物蓬勃生長,我看出往復循環的道理。

萬物紛紛芸芸,各自返回到它的本根。返回本根叫做靜,靜叫做迴歸本原。迴歸本原是永恆的規律,認識永恆的規律叫做明。不認識永恆的規律,輕舉妄動就會出亂子。

認識常道的人是能包容一切的,無所不包容就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才能無不周遍,無不周遍才能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才能符合於道,體道而行才能長久,終身可免於危殆。

老子《道德經》:第16章解讀,不知常,妄作兇!

引述

本章強調致虛守靜的工夫。致虛即是心智作用的消解,消解到沒有一點兒心機和成見的地步。一個人運用心機會蔽塞明澈的心靈,固執成見會妨礙明晰的認識,所以致虛是要消解心靈的蔽障和釐清混亂的心智活動。

致虛必守靜。透過靜的功夫,乃能深蓄厚養,儲藏能量。

本章還說到“歸根”“ 覆命”。“ 歸根”就是要回歸到一切存在的根源。根源之處,便是呈虛靜的狀態。而一切存在的本性,即是虛靜的狀況,還回到虛靜的本性,就是“覆命”的思想。

“覆命”的思想,可視為’宋’學“復性”說之所本。莊子所提出的“復初”的主張,乃是與“覆命”“復性”同類的概念,和本章關係也很密切。老子復歸的思想,乃就人的內在之主體性、實踐性這一方向作回省工作。他們以為人心原本清明透澈的,只因智巧嗜慾的活動而受騷亂與矇蔽。故應捨棄智巧嗜慾的活動而復歸於原本的清淨透明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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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說明:內容參照陳鼓應《老子註譯及評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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