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環衛工人而不罰那個丟菸頭的人,你怎麼看?

現實中,有人隨手亂扔垃圾,大家也只是覺得此人素質太差,毫無公德心,純粹是一種道德上的譴責,就連這個也只是默默地放在心中,而不會有誰真的上前去進行勸阻,一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二是生怕被人罵一句“多管閒事”,徒然自找沒趣。

罰環衛工人而不罰那個丟菸頭的人,你怎麼看?

實際上,早在1994年,西安就出臺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迄今已經過五次修正,該條例第43條第1項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核、包裝物、紙屑、菸頭、口香糖等廢棄物”,第48條賦予了執法人員行政處罰的權力,對“亂扔瓜果皮核、包裝物、紙屑、菸頭、口香糖等廢棄物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清除汙物,並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菸頭不落地”是有法可依的。

罰環衛工人而不罰那個丟菸頭的人,你怎麼看?

雖然“有法可依”,但是就跟行人闖紅燈一樣,需要當場發現才能處罰,而一個城市這麼大,不文明現象又是那麼多,人手又是那麼少,如何應付得過來?所以,不是不想處罰亂丟菸頭之人,而是沒辦法,但是又要保證地上沒有菸頭,那怎麼辦呢?於是就想出了考核辦法,層層傳遞責任,最後就全部落在了最底層的環衛工人身上了!

罰環衛工人而不罰那個丟菸頭的人,你怎麼看?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7月份,雁塔區一環衛工人因為菸頭考核而被扣了900元工資,據說標準是1個菸頭1塊錢,事情曝光後,輿論譁然,當地緊急叫停了該考核辦法。這本來就是荒唐之事,很不合理,不去處罰亂丟菸頭之人,卻拿老實人開刀,更可惡的是蓮湖區的兩個檢查人員,竟然故意“栽贓”環衛工人,自己主動往地上亂扔菸頭!

城市環境,人人有責,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而不是把這麼大的責任壓在很“卑微”的環衛工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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