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減了負,你爲什麼反而更焦慮?

2018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稅法》”)的修改引起廣泛討論。此次調整,和公司人最息息相關的變化莫過於個稅起徵點從原來的3500元上調到5000元,同時還新增了6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這的確是給納稅人“減負” 了。

但現在討論如此之熱烈則是因為稅改的另一個變化:調整了五險一金的收繳部門,轉由稅收部門統一徵收。這意味著,對很大一部分公司人來說,減稅變成了“理論上”,而實際上的到手收入甚至可能反而變少了。理解這一點,需要先理解此前的社保徵收方式。

稅改前,按照規定,社保基數為納稅人個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但由於社保基數是由企業自行向社保局申報,所以有些企業會以一個比較低的基數,甚至以當地社保基數的下限來申報。這樣一來,既可以節約企業經營成本—繳費比例一定的前提下,基數越低,企業需要承擔的五險一金也就越低—而另一方面,員工的到手收入也會因為少繳了個人部分的五險一金而“增加”。

不過當社保的收繳部門轉移到稅務局之後,事情就變得完全不同了。執法和監管力度更大不說,社保繳納基數也將按照實際收入額度來繳納,也就是說,對於那些原本沒有按全額收入繳金的公司人來說,你省下來的這點稅,可能還抵不過未來要多繳的金。

吳彥凱就經歷了這樣的心情起伏。他目前在一家中小型建築公司工作,之前每個月到手的基本工資只有3499元—他也是以這個標準交納社保—但這只是他收入的一小部分,更大頭的收入來自項目工程款,這筆錢往往要拖到年底才能一次性以補貼形式發放。新規出來後,它將作為收入的一部分被計入繳稅繳社保的基數中,“我大概計算了一下,平均每個月要比原來多交3000元左右。”

在吳彥凱看來,公司之前的做法儘管不合規,但卻是公司和員工都默認的做法。對於公司來說,可以節省人力成本,而對於像吳彥凱這樣的公司人來說,每個月光是房租和日常開銷就已經是一種壓力,“社保多交了,以後能不能用上還是個問題。”比起一份不一定能兌現的未來保障,吳彥凱更在意眼前實際能拿到多少。

這樣的情況並不在少數。隨著此次稅改,原先利用《社會保險法》漏洞少交甚至不交社保的企業都將會面臨人力成本陡增的局面,這類企業多以中小型企業、私企以及個體工商戶居多,以後想要矇混過關難度很 大。

當然,如果你是在國企、大型外企,以及合規企業工作的話,此次稅改就是切實的減負,從這個角度看,這次稅改對於這樣的合規企業來說其實是更公平了。“國家這次個稅改革,目的就是為了讓個人享受減稅紅利,增加到手收入。根據財政部的統計,個稅改革後,繳納個稅的人群將由44%下降到15%。”上海外服集團副總裁、薪酬福利事業部總經理高亞平對《第一財經週刊》說。

2018年10月1日起,個稅起徵點5000元的政策就要開始實施了。而在2019年1月1日之前還將有一系列政策陸續發佈,包括公司人關心的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實行辦法、以及年終獎怎麼入稅等問題。

所以對這事兒的關注必須持續,畢竟在“理論上”和“實際操作中”之間還存在很多不確定性。在正式稅改實施之前,我們就現已公佈的政策提煉了以下6個與大家切身緊密相關的問題,理解它們非常重要。

6萬免徵額不光指工資

此次稅改提出了一個“綜合收入”概念,將納稅時間單位由月度改為年度,以年收入6萬元為個稅免徵額。

“最大的變化之一是引入了綜合稅制的概念。這6萬元不僅包括工資、薪金收入,還包括公司人在工資之外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等。”高亞平解釋道。對一部分收入比較靈活的公司人來說,工資6萬元並不等於收入6萬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報酬所對應的扣除費用比例並不相同。比如稿酬所得是按照所得額的56%作為應納稅收入,而如果是勞務報酬,這個數字就是 80%。

大多數公司人的個稅的確減少了

對比稅改前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可以發現,在稅前收入不變,社保按規繳納的前提下,影響個稅變化的變量在於免徵額、對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三個因素。而本次稅改提高了免徵額,增大了稅率級差,對應的速算扣除數也變大了,最終使得個人所得稅降低。

以一名在上海工作,月薪10000元的公司人為例,在按規定交完社保之後,剩餘8250元。在新的免徵額、對應稅率以及速算扣除數的影響下,這位公司人所能拿到手的實際工資將從原先的7855元上升到8135元。如果這名公司人還能依法享受到專項扣除,比如在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方面有支出,那麼其應納稅所得額將會更低,相應地,其個人所得稅也會更少,但目前這部分金額會如何抵扣以及抵扣多少,還尚未確定。

據高亞平介紹,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公司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此外,個人情況的不同也會影響稅後工資,比如是否參加工會,是否享受獨生子女費補貼,是否購買“稅優健康險”“稅延養老險”等可抵稅的保險等。

五險一金的比例不變,之前少繳的以後就難“作弊”了

雖然五險一金的比例沒有變化,但從2019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且特別強調社保基數與實際收入的一致性,同時執法力度也會加強。

事實上,關於企業社保金的收繳工作已經在更早的時間展開。8月1日以來,全國各地的稅務部門已經展開追繳社保費的行動。9月3日,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公佈了一紙行政裁定書,常州一家公司因最近10年來欠繳社會保險費合計201萬元而被強制執行補繳。其他省市也採取了相應行動,勞務派遣公司、物業保安公司、建築施工企業、季節性用工較多企業成了重點整治對 象。

這撥執行力度是一個前奏,也是一次提醒。未來,稅務部門對於企業繳納社保情況的監管會更加嚴格,原本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的公司以後可能無法再“作弊”了,所以對於在這些公司工作的公司人來說,你實際到手的收入可能會因此減少。

我們更擔心的是,現在交得多,未來就能拿得多嗎?

按理說,社保的設立本身是一件好事,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部分,也是我們今後生活的保障。理論上,我們交得越多,公司就交得越多,以後我們可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也就越多。

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補充公積金。其中,涉及到個人需要繳納的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是我們日常可以按規提取和使用的款項—不過北京公積金新政一出,提取公積金變得更難了。而養老險因為其前期的封閉性就成了很多公司人存疑的部分。也是這一輪焦慮的主要原因:由於中國人口結構正在發生變化,加上通貨膨脹等因素,現在交得多,未來是否就能拿得多?即便能拿到,未來每個月的養老金數額是否能滿足屆時的實際生活水平?

按照養老金的繳納方式,你工資中每個月都會有8%用來繳納養老保險,這筆錢會存在你的個人社保賬戶,等退休時領取。公司還會為你上繳相當於你工資20%左右的養老保險,這部分錢將划進社會統籌賬戶。

那麼,未來我們能拿到多少呢?這取決於三個參數。

首先是你養老金領取地的工資水平,這個領取地要麼是你的戶籍所在地,要麼是你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滿十年的城市。而且這部分是大頭。

其次是你個人賬戶裡的餘額,這部分是透明可計算的。

第三是全部繳費年限,領取養老金的前提是要繳滿15年(含工齡)養老保險金,否則即便退休也無法領取。

受此影響最大的便是目前在一線城市工作,但戶籍尚在內地家鄉的公司人。如果在一線城市繳滿10年養老保險還好,若不滿10年,中途又去了其他低線城市,那就相當於按一線城市標準交了社保,卻只能享受低線城市的養老保險待遇,這是很多尚未確定未來的年輕人不願全額繳納社保的原因。

即便在一線城市待滿10年,不少公司人也會擔心社會老齡化帶來的變數以及養老金的積累速度比不上通貨膨脹的速度,因此新《個稅法》施行後,很多原本少交社保的公司人會認為多交的這部分社保相當於是變相多納稅了。

年終獎的優惠“落空”了

年終獎是不少公司人辛苦工作一年的盼頭,按照舊稅法,年終獎允許被平均分攤到12個月納稅,於是利用年終獎優惠政策,一些公司會在工資和年終獎的分配上做調整,以此來避稅。

高亞平為公司人算了一筆賬。按照舊稅法,假設兩個公司人都是年薪12萬,一個每月工資3500元,全年4.2萬元的工資是不交稅的。剩下7.8萬元分攤到全年12個月,每個月是6500元,6500元這部分再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標準納稅,稅率為20%,每個月需納稅1300元。另一個公司人每月工資5000元,應納稅額對應稅率是3%,年終獎6萬,每個月也是5000,稅率是20%,計算下來,該公司人每月需納稅1045元。

也就是說,在舊稅法中,年終獎及工資分配方式的不同,對公司人的到手收入影響不小。“舊稅法裡,因年終獎發放方式的不同所產生的稅率最多可差30%。”高亞平告訴《第一財經週刊》。目前尚不確定年終獎是否保留,如果全部劃入全年綜合收入,那麼年終獎無論什麼時候發,都很難避稅。

部分企業運營成本增加,會有連鎖反 應

新稅法的調整對於原本不合規的企業,尤其對那些經營利潤本就不高的中小型企業而言,無疑增加了一筆不小的開支。

此外,一些工資發放週期較長的行業,比如以工程款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建築施工單位,這類公司常用的避稅方式就是將員工月平均工資壓低到個稅起徵點之下,其餘款項拖到年底以補貼形式發放,這今後將難以繼續。

還有一些經營範圍跨省市的企業,原來會利用不同地區的社保基數差,並從中選擇社保基數較低的城市來為員工申報繳納社保,這類公司未來也很難再有空子可鑽。

高端稀缺人才較多的企業和演藝公司同樣會受到影響。這類從業者的合同工資往往為稅後收入,由公司承擔稅負。以演藝公司為例,演員拿到的合同工資都是稅後工資,公司原本可以按每部片的片酬單獨納稅。但稅改後多了綜合收入概念,應納稅額變成了該名演員的全年總收入。同理,傳媒公司、出版社等發放稿酬的公司也因稿酬被納入綜合收入而增加了應納稅額。

企業經營成本的提高勢必會帶來一連串連鎖反應,為了節約成本,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收緊招人和裁員。儘管對稅改新政策頗有微詞,但吳彥凱並沒有花太多精力去研究:“擔心錢多錢少也沒用,該扣該交的都是公司財務的工作。”比起稅改對收入的影響,他更擔心公司為了省錢而裁員。

不過目前政策還沒有完全明瞭,所以公司人不必太著急,稅務局正在推出新政為企業減負。9月6日落實的《個稅法》配套措施已確定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支出可抵扣個人所得稅,同時也督促各地要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根據9月11日的最新進展,稅務總局、財政部、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等五部門正在聯合推動徵管職責劃轉工作,稅務總局明確表態,對依法繳費的企業,費付會逐步合理下降。所以,凡事多關注,多討論,結果總是好的。

此外,本次個稅改革也為企業優化薪酬體系提供了很大空間。“以往個稅以分類稅制為主,企業薪酬架構相對穩定。個稅改革後,在綜合和分類稅制相結合的新稅法框架下,人力資源管理者要重新思考績效激勵與薪酬架構、合規諮詢與稅務籌劃等問題。”高亞平說。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通過調整薪酬架構來節約稅負,是對人力資源部門及財務部門的新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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