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回顧:雲南鴕鳥人肉案件 中國版的漢尼拔

奇案回顧:雲南鴕鳥人肉案件 中國版的漢尼拔

1957年,張永明出生於雲南晉城鎮南門村,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從小的時候開始,他就是性格孤僻的人,總是沉默寡言,身邊的人都不太願意和他交朋友。

1978年,正值生產大隊搞副業增加收入,張永明被隊長分配到瓦窯廠工作。在工作的過程中,他結識了外村的另一位男性青年楊樹榮,兩人交上了朋友。

一天,家人吩咐張永明那些米到鎮上去換些錢,張永明便約上楊樹榮一起去了。賣完米,兩人又在距離南門村十公里外的一家小吃店吃宵夜。這是楊樹榮最後一次出現在人們視線裡,隨後他就消失了。楊家人和村幹部找遍了整個村,也到鎮上去詢問了一番,但卻一無所獲。當他們詢問張永明時,張永明稱吃完夜宵以後兩個人就各自回家了,他什麼也不知道。

直到半個月後,才有人在南門村附近河邊的一個洞穴裡找到了楊樹榮赤裸的屍體。楊家人報了警,警方立刻把張永明作為重大嫌疑人,因為他是楊樹榮失蹤前和他在一起的最後一個人,而且也有人報告說,曾經見過張永明在晚上推著一輛能放得下一個人的板車在村裡遊蕩。

警方把張永明帶回派出所接受詢問。這一回,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張永明承認了殺人的罪行。他說,自己那天晚上確實殺害了楊樹榮,還把屍體的手腳都折斷,扔進河裡企圖毀屍滅跡,卻不料河水把屍體衝到了洞穴中

生產大隊為此事開了會,代表們全體簽名要求判張永明死刑,但最後卻只判了死緩。又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張永明後來陸續獲得了減刑的機會,最終在1997年6月到7月之間獲得了釋放,回到南門村來

2008年,政府對南門村的土地進行集體收購開發。張永明藉著這個機會發了一筆不小的財,獲得了將近3萬多人民幣的補償。從此以後,他不再靠種地為生(雖然他還是保留了一小塊田地),還在家附近建了一個冷凍庫。每天中午,他都到晉城鎮的古滇文化公園去下棋,一直下到下午五點多才回家。

他的棋友回憶稱,張永明其實人還不錯,棋品也好,從來沒有發生過要悔棋的事情,而且棋也下得相當不錯,每五局裡大概能贏兩三局。張永明在下棋的過程裡認識了不少人,但沒有一個棋友真正瞭解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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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開始:

2011年12月,一名叫張建原的高一學生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襲擊。當時,他就在距離家門只有十來米的地方,突然被人從背後用皮帶勒住了脖子,向身後的樹林拖去。張建原奮力掙扎呼救。家人聽到了呼救聲,連忙衝出來救人,發現勒著孩子的人不是別人,正是張永明。在家人的質問下,張永明辯稱自己是在抓賊。張建原的家人立即報警。在派出所,張永明的說詞又一次變了,他說自己只是在和孩子打鬧玩耍,並不是真的想要傷害孩子。

警方對張建原的家人說,張永明有精神上的問題,他以前也就殺過人,而且孩子也沒有受到太嚴重的傷害,要立案的話有難度。張建原的家人無可奈何,也只能接受了這種說法。但經過此事之後,村民們都認為張永明喝酒以後就會發狂,不再讓自己的孩子靠近他。

2012年,對於當時19歲的韓耀來說是意義重大的一年。2012年4月25日,就像往日一樣,韓耀和同事們在上午7點多來到工地開始工作。8點30分,韓耀在經理的吩咐下回辦公室去拿文件。辦公室就在距離工地只有二十分鐘左右步程的地方,但韓耀過了很久都沒有回來。經理便打他的手機,但無人接聽;又打去辦公室,但工作人員說韓耀根本就沒回來過。韓耀從此人間蒸發。

韓耀的母親在得知自己兒子失蹤的消息之後,心急如焚,立刻報了警,還發動家裡的親戚朋友拿著尋人啟事到處派以及在網上求助。警方接到報案後,也曾出動找人,但最後無功而返。後來韓家人花錢動用了地下渠道,得知韓耀的身份證曾在他失蹤後在晉城鎮的某家網吧裡使用過,結果發現那原來是韓耀的某位同事。出事前韓耀曾拜託他辦事,就把身份證給了他。

這樣的結果讓韓家人對警方十分不滿。明明身份證就在網吧裡被用過,怎麼就查不出來呢?他們繼續在南門村附近打聽,發現韓耀的失蹤並不是個例。原來從2005年開始,就已經陸續有男性青年在南門村失蹤,而且失蹤的地點、方式都非常相似。

2007年5月1日,當年只有12歲的李漢雄和父親一起在田裡幹活。回家路上,他發現自己把外套忘在田裡了,便回頭去取。當時有一位老婦人,正坐在南門橋邊看管抽水機。她稱自己看見李漢雄走進了一片玉米田裡,但並不清楚後來的事情。因為那時玉米杆子已經長得很高了,而李漢雄個頭又矮,所以他一走進田裡去就不見了蹤影。

李漢雄的父母眼見兒子過了吃晚飯的時間還沒回家,便連忙去派出所報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表示要失蹤事件超過24小時才可立案,讓李漢雄的父母回家先等候。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李漢雄也再也沒有出現過。

2011年9月30日,17歲的陳濤和朋友在鑫雲冷庫附近的山坡上玩耍。9點,陳濤母親在駕車回家的時候曾經見過他。9點半,陳濤曾用手機與母親聯絡,但母親沒有接電話。等到11點她回撥過去的時候,陳濤的手機已經關機,他的人也從此消失無蹤。

2012年2月19日上午9點,16歲的採雲偉到鑫雲冷庫附近的公廁去上廁所。同伴們在附近等了將近20分鐘後,覺得不對勁,便去廁所找他。但廁所裡沒有人,而採雲偉的手機也打不通。自此以後,再也沒有人見過採雲偉。

最後,韓耀的家人發現,在南門村失蹤的人總共有17人之多,失蹤時間從2005年到2012年不等。失蹤者的年齡大部分介乎12~22歲(其中有一個80歲的老人和一名37歲的成年人),清一色全是男性,其中兩人還有精神病史。

事件已經鬧到了雲南省政府,公安廳趕緊組建專案組調查,專案組發現,失蹤者失蹤的地點都集中在214省道以及鑫雲冷庫附近,便對周邊人員進行了排查。直到這時,張永明才最後進入到警方視線中。考慮到他有殺人前科,就住在失蹤事件頻發的區域內,而且還有村民表示他經常在夜間推著板車到處走動,專案組將張永明帶回去作進一步調查,封鎖了他在南門大街225號的家進行搜索。很快,辦案人員就有了駭人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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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屠夫:

在張永民家的廚房,辦案人員在一個用空心磚砌起來的平臺下,找到了五個塑料桶,裡面分別裝著不同的人體組織:有肌肉,有四肢,有內臟,全都分門別類放在不同的塑料桶裡。搜查人員還在廚房一個暗間裡找到了六個大麻袋,裡面裝滿了衣服,還有手機、證件之類的隨身物品。臥室的桌子上,放著幾個金屬盤,裡面裝著數量不等的人類殘骸;同時在牆上,辦案人員找到了一塊沾有人類皮膚的膠布,後來通過皮膚上玫瑰和豬的紋身,證實皮膚屬於失蹤者陳濤。

眼見找到的證據越來越多,辦案人員意識到案情比原先設想的要更復雜,便擴大了搜索圈子,把張永明家的菜地、位於附近的鑫雲冷庫和小樹林也劃入了搜索範圍。在張永明家旁的枯井裡,他們找到了一部分屍骨和衣物,接著又在菜地裡找到了更多的人類骨骼。當時的搜查人員曾說過,把泥土篩掉以後剩下的就是骨頭,由此可見殘骸數量之多。但奇怪的是,儘管找到了多種不同的人類骨骼,但卻獨獨沒有找到頭骨。

經過20多天的偵查後,張永明因涉嫌故意殺人被依法逮捕。審訊過程中,當警方問他到底殺了多少人時,他的回答令人毛骨悚然。他說,這些殺人案全是他一個人乾的。他在路上跟蹤被害人,趁其不備用皮帶將他們勒死,有時也直接徒手掐死。至於具體殺了多少人,他已經不記得了,說是警察找到有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

至於為什麼說叫做鴕鳥人肉案件。據悉他在被審訊的過程中,警察問他把死者的肢體組織拿去哪兒了?張永明說,有一部分它吃掉了,吃不完,剩下的就把他埋了,或拿去街上賣掉,由於人們沒有見過這種肉是什麼,張永明就對他們說這是他偷偷整來的鴕鳥肉,據說有一些顧客把肉拿回去煮了吃,之後還覺得非常好吃,回頭還去張永民那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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