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究竟是李逵還是李鬼?

小編作為略懂法律知識的理工男,昨天本打算針對媒體披露的劉強東事件的細節,聊一聊范冰冰到底有沒有被刑事拘留,沒想到吳秀波緋聞突然冒了出來,只好就某權威媒體今天發出的《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竟是非法的民間組織?》和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回應的《關於不實謠言抹黑我機構的聲明》,談談一家之見。


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究竟是李逵還是李鬼?

話不在多,說清就行,小編就不放開闡述了,姑且提出九個疑問吧!

1、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公眾號“河南成品房地產”稱,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是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指導下的專業性成品住房研究機構,這裡所謂的“指導”如何理解?

2、在研究中心的簡介中,聲稱研究中心是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批覆的專業性成品房研究機構,這個批覆是否存在?

3、研究中心的聲明稱,“在2015年組織關係成立於河南省土木建築協會(以下簡稱土木協會),後在2017年雙方解除合作關係”,那麼與土木協會合作成立研究中心的一方,究竟是誰?這種合作是否合法合規?


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究竟是李逵還是李鬼?

4、倘若研究中心是鄭州嵩居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土木協會合作成立,一個成立於2015年7月份的文化傳播公司(股東張弘、劉玉梅),經營範圍是文化藝術交流策劃、企業管理信息諮詢、會展策劃、國內廣告的設計製作代理發佈、攝影服務,如何能夠與土木協會合作成立成品房研究中心?


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究竟是李逵還是李鬼?




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究竟是李逵還是李鬼?

5、研究中心沒有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反而先是組織關係成立於土木協會,然後在2017年組織關係委託於河南省城市綠色發展協會(以下簡稱綠色協會),研究中心依靠“組織關係”和“組織關係委託”存在,是否合法合規?

6、依靠合作關係和組織關係委託成立的研究中心,究竟是土木協會和綠色協會的內部機構,還是非在編的臨時性機構?土木協會和綠色協會如何管理?

7、既然研究中心的全稱先是“河南省土木建築協會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現在是“河南省綠色發展協會成品住房研究中心”,但對外一直使用“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名稱,是否合法合規?

8、在研究中心的簡介中,還宣稱其負責組織成品住宅星級評價工作,研究中心是否獨立具備星級評價的資質,還是在打著某種旗號從事營利性活動?

9、研究中心“組織關係委託”於協會,顯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權利和義務,那麼研究中心打著某種旗號長期從事諸如收取專家評審費等經營性活動,是否違法違規?

九問之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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