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降價賣樓,老業主維權是否合規合法?

WorkER


樓市有漲有跌!炒房客,你買房的時侯,開發商沒告訴你嗎?漲的時候,你大把賺鈔票,聲音比誰都大!可是你別忘了,股市有風險,樓市有風險,車市也有風險!人在江湖飄,難能不挨刀,同樣,樓市也不例外,吃得多了,遲早得吐出來!樓市猛漲的時候,炒房客你賺了多少下家的血汗錢!但開發商來找你要過一分錢嗎?現在房價跌了,你去把人家開發商的售樓部砸得稀巴爛!你還有天理嗎!你不是故意尋釁滋事嗎?警察不拘留你嗎?想想後果吧!法制年代,不是你想幹啥就幹啥的時候了!炒房客,收手吧,你得意狂妄的時代己經過去了,回家洗洗睡吧!


文哥觀世


開發商降價促銷,老業主維權,純屬無理取鬧!

在今年,房價雖然居高不下,但在不斷產生的泡沫經濟下,各地的開發商紛紛在各種節日促銷,這無可厚非!

從數據採集上來看,中國的商品房空置率已經高達55%以上,可各地的開發商依然是前赴後繼的圈地,建房!

所以說:開發商降價促銷,本來也就在情理之中!

那麼回到老話題:

只要此前的購房合同合規合法,那麼開發商就不需要為降價承擔任何責任,因為降價之前的購房合同已經完成,降價跟他之前的買賣根本就沒有關係,因為當時的價格也是根據當時的行情來決定的。


鶴曠634


答案是否定的。

樓盤每期開售的價格受土地價格、建築成本、市場資金流、政策導向等各方因素的影響以及開發商不同階段的銷售策略有關,出現房價波動的現象本質上說是一種市場行為。

根據合同法的原則和規定,老業主在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經簽訂生效後,對雙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需遵守並執行。

因此,老業主以開發商降價為由進行維權,從法律角度來講是沒有勝訴的可能性。換個角度來看,如果業主維權成功,是不是意味著開發商也可以參照升價賣樓的現價要求老業主補足差價,很顯然與民法意思自治和誠實信用原則相背。


楚豔律師


開發商降價賣樓,老業主維權?是想退房?還是要求開發商退還差價款?能夠提出此類訴求業主,應該先去看看心理醫生,開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身份證明,再來討論此類訴求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吧!

按照那些提出維權訴求老業主們的邏輯反推,如果開發商提升了賣樓價格,又該如何?開發商每提價一次,就要求老業主們補一次差價。老業主們是否也應當接受開發商提出的"補差價"的維權訴求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齊洪建—小區支招


合個屁法,早晨賣菜新鮮八塊錢一斤,到了晚上菜不新鮮了,八毛錢一斤,難道你還要把菜退回來?買房子也這樣,你樂意買,降價了,你維權漲價了,你咋不維權?漲價了,開發商把你的房子收回來你幹嘛?瞎胡鬧。


九天飛龍


作為對這一行業有所瞭解的人,我來回答吧。

房價怎麼形成的,除了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比如經濟適用房,房改房是根據成本政府定價外,其餘都是市場調節價,由市場根據供需情況等多種因素確定好價格。

有人會說,那還要政府調控幹什麼,因為國家過去都是福利分房,沒有購房壓力,房改後大都推向市場,個人購買,畢竟市場行為有時過度追求利益,可能偏離正常方向。既要無形的手市場佔主導,也要國家這隻有形的手發揮好調控作用。

畢竟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房價高的離譜,房地產偏離正常發展方向,老百姓買不起房,住的得不到保障,會引發很多安全問題出現,容易產生不穩定因素,必須引起國家重視。

而且房地產商本來利潤很高,什麼事都是過猶不及,很多開發商為了獲取暴利,不惜採取各種手段推波助瀾,很多房價就是這樣上去的,國家調控並沒有阻止其獲取正常利益,無可厚非。

現在,隨著調控的不斷深入,貸款政策的從嚴控制,棚戶改造貨幣化的減少,炒房行為得到了遏制,房價也有下跌趨勢,尤其是像杭州,廈門等一些城市,幅度很大。開發商降價也是根據形勢,根據其發展需要,不斷回籠資金,降低風險,並不違規。

而且合同裡如果沒有關於價格下跌的條款,那開發商沒有任何責任,只能是個人負責,維權也註定很難有結果。買房是個人行為,價格漲跌理應個人承擔所有後果,儘管下跌虧損心理不平衡,從感情上可以理解,可從實際上很難維權。


文思正言


房子也是商品,你在購買時,銷售人員是否有誇大的描述和承諾也很重要,你去買保健品,銷售人員如果把它說成是包治百病的藥,那會有人管的,如果你去買菸,煙盒上註明會導致死亡,那你自己願意買是你自己的問題,同樣的道理放在房子這一重要商品上也是成立的,銷售人員有沒有對你描述房價不會降?項目後期開盤不會出現降價的狀況?利用信息不對稱,告訴你今天不買明天就沒了這種虛假宣傳?如果在賣的時候告知買家,我們這片地能蓋一萬套房子,今天開的是一期三百套,後面還有九千多套,並且我們不保證後期不會降價,還有人買那就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了。


達達尼昂123


開發商降價售樓那是人家的自由!與你已買房的業主無關!這是正理!業主要維權那是胡鬧的無賴!你買完一件東西,過些時降價了你也退去嗎?刁民永遠存在!但是開發商現在有幾個降價的?降一二元錢那可不叫降價!降多了有不許可的!在那管著他了!


13826452815


以目前的預售商品合同文本(全國差不多,業主是弱勢群體),是無法改變的,維權是無理取鬧,除非你的合同是產品委託製作合同,可調價,即商品交付時的市場價格結算,且按規定,延期交付如價格上漲,按簽定的合同價計算,如價格下跌,以交付之日的價格結算,本來房子既然定為商品房,也是商品,交錢是委託製作,符合大宗商品交易合同條款規定,但在國內能找到嗎?


醉江南小鎮


有病,商品房顧名思義是一種商品,是商品都有價高和價低的時候,自己買的貴那是自己倒黴。就好比白菜昨天1.5元一斤,今天0.8元一斤,難道你昨天買的非要今天讓退0.7元嗎?(我的數學真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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