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均無能力補償對方時應如何判決?

KoraManu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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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離婚時房產的分割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若雙方都想要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可以協商通過競價的方式取得;

若只有一方想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可以由另一方找到專業的評估機構對房屋做一個估價,再有想獲得所有權方對另一方進行相對應的補償;

若雙方都不願意爭取房屋的所有權,則可以申請拍賣房屋,就拍賣所得的款項進行分割;

若是不願將房屋進行拍賣,還有其他的方式去進行相應的協商,比如將房屋進行租賃,然後將租金進行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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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濟法律


可以把房子賣掉,賣掉的錢還銀行剩餘的房貸之後再過戶給買家.....當然這需要看買家是否同意!也可以先讓買家付一半錢你用這錢還銀行剩餘的房貸之後,等你銀行手續辦完後付剩餘的一半在辦過戶手續....


成智幼師培訓


你好。

離婚時對於住房的分割有以下兩種方式:

1、一方持有,根據評估價或者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補償給對方金錢;

2、雙方都不願意要或者像你說的這種情況,那麼可以將房子變賣,然後對變賣的財產進行分割。


朱代鑫律師


謝謝提問:

房子不能劈成兩半分,夫妻感情未破裂。起訴離婚理由不成立。裁定如下:駁回原告的起訴。

解決了上面問題,過半年後,另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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