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

福建省出台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

日前,省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要求在落實好已有的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建設高水平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及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激勵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我省創新驅動發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以創新驅動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實現趕超目標。

這七條措施分別為:加大對創新績效的正向激勵、發揮福廈泉國家自創區引領作用、建設若干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著力引進重大研發機構、加大行業領軍企業研發扶持力度、推動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發展、提升科技金融服務水平。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

閩政〔2018〕19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創新驅動推動高質量發展實現趕超目標,經研究決定,在落實好已有的企業研發經費分段補助、建設高水平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及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等創新激勵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出如下措施:

一、 加大對創新績效的正向激勵

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與企業產值、研發投入等生產經營情況相掛鉤的創新激勵機制。對企業年產值在5000萬元以上、稅收1000萬元以上且研發經費內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5%的高研發投入企業,在享受已有研發經費分段補助政策基礎上,按其研發經費內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給予10%比例的績效獎勵,最高可達500萬元,所需經費由省市縣三級按原有政策比例分擔。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統計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加大對地方政府考核獎勵。至“十三五”末,力爭全省研發投入保持年均22%以上的增速。其中:全國百強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25%的增速,非基本財力保障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22%的增速,基本財力保障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20%的增速,23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研發投入力爭達到18%的增速。對上述四類縣(市、區)在研發投入水平(R&D/GDP)位居前1~3位的,分別給予當地政府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的績效獎勵。國有控股工業企業要發揮主力軍作用,力爭研發投入保持年均22%以上的增速。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統計局、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加強重點創新主體培育。建立重點“雙高”企業和重大創新項目黨政領導掛鉤和聯繫人制度,篩選100家重點高成長企業和100家高新技術企業,抓好政策精準輔導,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精心篩選一批有代表性、示範性、導向性的重大創新項目,納入省級“五個一批”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和跟蹤服務,營造比學趕超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經信委,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簡化程序切實提升企業創新獲得感。企業研發投入經費補助通過網上在線申報,由省科技廳、財政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統一確定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以評估結果為依據由市、縣(區)科技部門和財政部門撥付補助資金。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經信委、財政廳、統計局,福建省稅務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發揮福廈泉國家自創區引領作用

發揮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自創區)建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將自創區建設發展任務納入當地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每年對福廈泉三個片區進行考核評估,省級專項資金獎勵部分按50%、30%、20%比例給予分檔獎勵。

福廈泉三市要落實建設自創區的主體責任,採取行業指導與園區管理聯動、政府統籌與國企運營結合等運行模式,實現“一區多園”統一管理。放大自創區外溢效應,推動省內其他高新區主動對接自創區,示範帶動閩東北經濟協作區、閩西南經濟協作區共同發展。發揮自創區與自貿區的聯動發展效應,推動雙區優勢互補、政策疊加、成果共享。

加快推動山海科技協作,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研發、共享成果”的原則,打造若干個特色明顯、支撐有力、機制靈活的山海協作創新平臺,鼓勵山海創新平臺優先落地山區,支持有需求的山區龍頭企業在福廈泉三片區與當地政府、高校院所共建山海協作創新平臺。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山海協作創新平臺,根據項目建設進度,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可達1000萬元。

加快發展創新工場、創客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新型孵化模式,為初創企業提供全流程創新創業服務。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鼓勵省級以上科技孵化器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孵化期內每培育1家,給予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效能辦、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廳、商務廳、財政廳、人才辦,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三、建設若干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

根據國家和我省戰略需求,對標國家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創建標準,按照“成熟一個、建設一個”原則,在能源材料、海洋科學、網絡信息、先進製造和醫藥健康等領域建設若干個高水平福建省實驗室,面向海內外吸引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集聚國內外高校院所、央企民企創新資源,打造匯聚高端創新人才、催生重大科技創新、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創新高地。

省實驗室建設採用“一室一案”,以5年為一個建設週期,啟動建設3年後進行考核評估。建設經費按“一事一議”、多元投入和分段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省財政每年資助每個實驗室運行經費不少於5000萬元,連續資助五年。省實驗室所在地政府要在用地、基礎建設、人才引進和成果轉化等方面予以政策和資金支持。具體方案和扶持辦法由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制訂。

創新省實驗室體制機制,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實行目標導向、績效管理、協同攻關、開放共享的新型運行機制。省實驗室不定行政級別,人員規模根據建設目標和實際任務需求確定,在崗位設置、人員聘任、職稱評定、研究方向和知識產權歸屬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權。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財政廳、經信委、教育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著力引進重大研發機構

圍繞物聯網、大數據、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依託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龍頭企業大力引進高水平的重大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按其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資額的資助比例標準,從原有30%提高至50%,非獨立法人的最高資助額從10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獨立法人的最高資助額從20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特別重大的,可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扶持。

對引進落地後成效顯著的重大研發機構,經考核評估,再按其執行期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績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實行高效靈活的市場化機制,培育發展一批體制機制活、研發能力強、示範效應明顯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對經評估命名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補助50萬元。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發改委、經信委

五、加大行業領軍企業研發扶持力度

支持行業領軍企業(位居全國行業前三)牽頭承擔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按企業所獲國家實際資助額1︰1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費用由省、設區市財政按3︰1比例分擔,設區市分擔部分由設區市級政府統籌研究確定市、縣兩級出資比例。獎勵資金由企業用於相關研發活動。

支持行業領軍企業牽頭承擔省科技重大專項,按企業所獲得省實際資助額一定的比例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由設區市和縣級政府自行確定。

支持行業領軍企業在閩設立高水平研發中心,享受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資助政策,且資助標準從原有按非財政資金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經費25%的比例提高至50%,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經信委、財政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六、推動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發展

充分發揮數字福建建設成果作用,加快推進政務數據資源有序開放,分類推動重點領域開放數據,制定數據資源開放政策和操作細則。充分發揮數字福建大數據技術服務中心和海峽大數據交易中心等公共平臺作用,支持市場主體開展基於大數據的人工智能深度訓練和場景應用,培育基於大數據的人工智能企業。對企業使用人工智能數據資源所產生的費用,納入省級科技創新券補助範圍。

設立“人工智能關鍵技術研發與應用”省級科技重大專項,聚焦物聯網、機器視覺、智能機器人、智能芯片、智能製造以及智慧海洋等重點領域,支持產學研聯合實施重大專項專題。支持成立省級人工智能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人工智能重點領域技術研發、示範推廣和產業發展的交互與融合。

支持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開展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研發、應用和產業化,符合條件的,由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給予補助。支持在“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和“智能安防”等建設工程中開展人工智能新產品示範應用,助力數字經濟創新發展。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數字辦、公安廳、經信委、財政廳,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七、提升科技金融服務水平

2019年—2021年,省財政每年出資2億元設立專項補償資金(省科技廳、經信委每年各安排1億元),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原則,為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提供風險補償和增信支持,並通過“銀政保”“銀政”兩種模式,分別提供期限一年以內單筆各不超過500萬元、2000萬元的流動性融資支持。在“銀政保”模式下,專項補償資金按每筆貸款保險費的25%給予企業融資保費補助,並對保險公司所承擔的70%風險責任達到約定上限後的不足部分給予補償;在“銀政”模式下,專項補償資金與金融機構各按50%比例共同承擔貸款本金風險責任。

鼓勵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直接融資、併購交易。鼓勵各類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機構投資科技型企業。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參股設立的創業投資子基金,投資於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註冊資本或承諾出資額的60%。

福廈泉三地要積極探索設立以產權管理、資本運作及投融資業務為主業,以服務高新技術發展為目標的市級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通過市級投資控股公司打通資金鍊,實現科技企業發展與投融資的有效對接,推動經營資源向高新技術等領域集中。

責任單位:省金融辦、財政廳、科技廳、發改委、經信委,福建省稅務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9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出台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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