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吳興區2018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後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吴兴区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吴兴区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2018年考務工作安排,及《浙江省民政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後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現將湖州市吳興區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後資格審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審查對象

本次審查對象為在浙江省內參加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並且成績全部合格的新考生以及由外省轉到浙江省參加考試且成績全部合格的老考生。去年已通過考前資格審查的考生報考同級別考試的今年不再參加審查。是否需要參加考後資格審查,以考生收到考辦短信通知為準。

審查時間

報考條件資格審查時間為8月20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審查地點

本次考後資格審查實行實地審查,考生原則上按照單位屬地原則參加審查,處於失業狀態的,按戶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證)順序到指定地點審查。

審查地點:吳興區民政局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科(吳興區吳興大道1號10110辦公室)

審查所需材料

1.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2.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需單位或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複印件(國、境外學歷需教育部認可);

4.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港澳《通行證》、《臺胞證》等合法身份證明);

5.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社會工作本科應屆生不用提供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有關問題說明

1.“社會工作”崗位的認定

指需要社會工作理念、方法作為專業指導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務的崗位。如制定、實施社會政策的黨政機關相關崗位、提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相關崗位和村(居)委會成員、城鄉社區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認定

在多個工作單位工作過的,不同單位的社會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但應由各單位分別出具證明。“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18年12月。

3.“社會工作”專業認定

本科學歷的“社會工作”須在學歷證書上註明是“社會工作”專業(不包括“社會學”、“社會保障”、“社會政策”等相鄰專業)。研究生學歷一般指“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如持“社會學”碩士學位,須有原學校開具的註明為“社會工作方向”的證明。

4.代辦問題

報考條件現場審查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到場。因故不能到場的,代辦人應持有考生簽署的委託書並載明考生聯繫電話。

5.逾期問題

8月28日前完成資格審查。8月28日以後仍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聯繫電話: 0572-2289328

附件: 1、《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关于做好吴兴区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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