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駕照被吊銷 不知悔改無證駕駛營運車被拘

10月5日,正值國慶長假中期,為更好的保證嘉峪關城樓景區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雄關交警大隊民警、輔警積極疏導人流、車流,以最大的警力保障景區道路交通秩序暢通,下午 4時30分許,執勤民警在嘉峪關城樓北門執勤時發現一輛甘B號牌的出租車司機神色匆匆,安全起見,民警遂上前詢問,駕駛員更是顯得尤其緊張,當民警要求該車駕駛員出示駕駛證時,對方卻遲遲不肯出示,稱忘帶了,本著逢疑必查的原則,民警立即通過公安網查詢系統對其車輛和駕駛人信息進行核查,經查王某駕駛證為吊銷狀態。該車駕駛人王某涉嫌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營運車的違法行為。

經查,王某於2005年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015年由於交通事故被依法吊銷,面對事實,王某對其駕駛證被吊銷仍然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10月9日駕駛證被吊銷仍駕駛營運車的王某被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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