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老娘舅」!公證員協同法院調解家事糾紛

不管能不能成功,閘北公證員都盡職盡責核查,盡心盡力調解。

2018年5月23日,“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中心”在上海市閘北公證處內揭牌,(靜安法院、閘北公證處、靜安綜治辦共創“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中心”!)這個由靜安區人民法院、靜安區綜治辦、閘北公證處共同設立的“聯席中心”,將進一步發揮公證在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中的職能作用。

事先充分核查,調解有的放矢

兩週前,閘北公證處拿到了靜安法院發來的第一批共6件需調解的家事案件,這不是閘北公證處公證員從紅梅第一次接受委託開展的審前調解工作。其實早在2017年4月,上海二中院便與閘北公證處成立了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中心,雙方在文書送達、證據保全、公證債權文書執行、家事糾紛調解等方面已經開展了深化合作。但是這次,與二中院委派的基於一審判決基礎上需調解的案件最大區別在於,靜安法院作為基層法院委派給公證處的均是還未展開調查的家事糾紛案件。

我不是“老孃舅”!公證員協同法院調解家事糾紛

“拿到案子後我們先篩選,同時與靜安法院進行溝通,開展對當事人家庭情況的調查。”閘北公證處首次受委託調解的是一件法定繼承糾紛案,被繼承人的家庭關係比較複雜——被繼承人(男方)是初婚,其配偶(女方)有兩次婚姻,女方與被繼承人結婚時帶來了與前夫生育的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當時大女兒已滿18週歲,沒有與被繼承人形成撫養關係,夫妻倆也沒有再生育。如今,被繼承人死亡了,遺產涉及的房產證上登記了五個權利人,包括被繼承人夫妻倆及兒子一家三口。

“訴訟的原告是兒子,他要求繼承該房產中被繼承人的份額。”公證員從紅梅邀請了原告的兩位姐姐與母親到法院一起進行調解。由於兒子與兒媳、外孫均在美國,所以他們出具了經中國駐當地領事館公證的委託書,委託大姐代為訴訟。公證員調查過程中瞭解到,大姐屬於第三方,可以接受弟弟的委託。

雖然這個家庭的關係較為複雜,但是由於前期公證員進行調查很充分,調解進行得很順利。公證員從紅梅瞭解事件情況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雙方很快達成了一致——

“我們先前調查便發現,房產證上的名字除了老夫妻就是兒子一家三口人,這套房子原本就是兒子為了老人安享晚年出錢購買的,同時老人生前也口頭叮囑過將房產留給繼子。”在聽了公證員細緻的講述和動情分析,二姐和母親最終都同意放棄繼承,母親還主動提出,要將她的房產份額也遺留給兒子。該繼承糾紛案子在7月11日調解當天在法院達成了調解協議內容。

減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在公證員從紅梅看來,自己“摸著石頭過河”一路走過來,這些“從0開始”的家事糾紛案,之所以那麼快得以調解,先前的學習培訓不可或缺。據她介紹,首先,公證員要熟悉法院程序。比如如何做好調解筆錄、調解文書,閘北公證處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工作的公證員都經過了相應的專業業務培訓,因此最終調解成功反饋給法院的是已成型的調解書文稿。這樣,就節省了法院後續的擬稿核稿工作。

我不是“老孃舅”!公證員協同法院調解家事糾紛

其次,公證員自己設計了一套工作流程,即先對所有收到的案件梳理一遍:明顯不能調解的案件,先一一進行核查並相應出具一份核查工作報告。“核查報告非常受法院歡迎,它可以杜絕當事人‘手拉手’(隱瞞情況)到法院的情況。”

對於有可以調解基礎的案件,公證員也會核查家庭情況,再進行調解。

一是,如果案子調解成功,就會形成初步調解書文稿發至法院;二是,如果調解不成,也會形成調解工作報告連同案件材料返還法院;第三者種情況是,經過公證員調解,當事人撤訴,通過辦理公證程序出具公證書的方式,直接處理遺產繼承。“這也是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工作的亮點之一,因為對於當事人來說,在沒有根本性糾紛的情況下,直接辦理公證既提高效率又給當事人節省了訴訟費用。”

“聽說之前也有其他第三方參與法院案件的調解,但因為不熟悉流程,反而耽誤了法院辦案時間。”另一方面,主審法官對於發出去的案件也非常重視。而對於本次調解,靜安法院給閘北公證處的反饋是:非常懂業務,專業操作,不需要太多參與,完全可以獨當一面!

可以說,“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中心”真正減少了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積極推動了公證參與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

相關背景——

5月23日下午,上海市閘北公證處舉行“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中心”簽約暨揭牌儀式,由靜安區人民法院、靜安區綜治辦、閘北公證處定期召開“訴訟與公證協同服務工作”合作聯席會議,推動司法輔助事務工作的落實與開展。三方簽署的合作協議中,法院根據工作實際需求與公證機構開展合作試點範圍內各項司法輔助事務,不侷限於“一對一”的合作模式;試點工作初步重點在兩個內容:一是將符合公證受理條件的無糾紛家事案件,直接引導到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手續。二是“搭建工作平臺,加強信息共享”,靜安區人民法院與閘北公證處建立信息共享查閱快速通道。

此外,靜安區人民法院還將委託閘北公證處進行代為取證、調解、送達,查詢等其他司法輔助服務,在靜安法院和靜安區綜治辦考核評估的基礎上,由靜安區綜治辦從平安建設經費中撥出專款,作為試點工作的經費保障。靜安區法院與閘北公證處協同服務中心的揭牌,標誌著社會共同關注的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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