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員,違反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員,違反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參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相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審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審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虛假鑑定、證明的;

(三)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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