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国务院释放个税+社保重磅利好!个人减负,企业总体不增负!

民生|国务院释放个税+社保重磅利好!个人减负,企业总体不增负!

个税改革的力度究竟有多大?

企业缴纳社保的负担会增加吗?

企业和个人会补缴社保吗?

请看这里!

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同时又提出,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

民生|国务院释放个税+社保重磅利好!个人减负,企业总体不增负!

摄影:庞琪

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

会议指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

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

这里面有四个信息点。

一是通常所说的起征点从3500提高到5000将在10月1日如期实施,并适用新的税率表;

二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确保专项扣除之后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

四是专项扣除的范围和标准将动态调整,这说明未来可能更倾向于调整专项扣除的范围和标准,而非单纯提升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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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文婷

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次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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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陈雪莲

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为促进创业创新,会议决定,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结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会议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有利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扩大就业。会议提出六个“要”,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等等。

总体来说,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无论是创投基金还是社保征收,都要确保总体税负不增,而个税的减少力度不会小。

民生|国务院释放个税+社保重磅利好!个人减负,企业总体不增负!

个人减负、企业总体不增负

这个既是关系到老百姓

也是关系到企业主的消息

赶紧告诉亲友和小伙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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