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拳整治房市亂象,這些「毒瘤」要切除!

捂盤惜售、一房多賣、捆綁車位銷售、通過“首付貸”為炒房人墊付首付款、拒絕公積金甚至商貸、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針對這些樓市頑疾,9月28日,我市召開專題動員會,下發《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本次專項整治為期3個月,將持續至今年11月底。整治範圍鎖定為中心城區所有在售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以及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重點打擊投機炒房等違法違規行為。

遏止哄抬房價、投機炒房、認籌認購等亂象

據瞭解,本次整治重點打擊哄抬房價、投機炒房、認籌認購、虛假房地產廣告、房地產“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一類是投機炒房行為。包括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過提供“首付貸”或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第二類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格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第三類是房地產中介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四類是虛假房地產廣告。包括通過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發佈虛假房源和價格信息,欺騙、誤導購房人;發佈未取得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預售、銷售廣告;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在房地產廣告中承諾房產升值或者投資回報。

整治持續至11月30日,分三階段實施

本次集中整治行動從2018年9月1日持續至11月30日,為期3個月。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自查自糾(2018年9月1日至10月8日)

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部署,提高認識,分解任務,落實責任。企業對照文件規定認真排查,自行整改。

第二階段:檢查督促,集中整治(2018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

由市房管局牽頭,價格、工商、公積金等部門抽調人員共建檢查組,採取分組檢查與聯合檢查相結合、日常巡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投訴舉報與檢查發現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問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依法查處。對涉及多項違規且分屬不同部門工作職責的事項,以聯席會議形式共同查處。

第三階段:整章建制,鞏固提升(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集中專項整治後,關涉部門認真總結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強化管理機制,保持工作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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