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衆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台

為解決群眾和企業辦證多、辦事難的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對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2018年6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對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可以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辦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的,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以及不適應形勢需要的證明事項,也要研究取消。司法部負責組織實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

為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清理工作取得實效,司法部設立“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如您有意見建議,請點擊“我要批評”鍵。經核查情況屬實的,我們將及時進行研究處理,並以適當形式反饋。

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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