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柔情拂過法律(好文推薦)


| 蔣海松(作者為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湖南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院長助理)

法律與女人,似乎對應著兩個極端:剛性與柔情,理性與感性,邏輯與浪漫,抽象與形象……或許這兩者真的很難融合在一起。屈指數來,法律史冊上能留下芳名的女法學家、女法官、女律師真的沒有幾個。甚至有人斷言法律不是一個適合女性的職業,以致影片《律政俏佳人》中有這樣經典的臺詞:“作一個真正的法律學生,你應該是個男人,如果你不是一個男人,你就要最大限度地像個男人。” 據說父權制式的說法是“男性氣質與權威性聯繫在一起”,而女性被視為為一種“有害於合理性的危險力量”。



但是,我們也不能忘了歷史上那一幕幕,當她們的似水柔情拂過剛性的法律時,激盪出多少令人心醉的故事。


就這個美麗和神聖的話題,筆者這位鬚眉濁物並不想就女權主義法學、女性法律地位等等嚴肅的學術主題發表什麼宏論,而只是按下心靈的快門,在人類歷史長河中擷取那幾個掠過法律之門的美麗倩影。一花一世界,那幾朵法律之花也許蘊含了一個完美世界。剎那即永遠,她們與法律的匆匆照面,也許訴說著一些永遠的故事……


之一

法律,你的聖像是女神

當你的柔情拂過法律(好文推薦)

法律與女性的關聯中最有名的、首先讓人聯想到的肯定是正義女神(也即司法女神)。作為法律的象徵居然是一位女神,而非男神,估計讓世上多少男人不會服氣。


正義女神是西方古代神話中負責掌管正義和公平的神。在英美等西方國家的法院前,經常能看見正義女神的塑像,美國最高法院正門石階左側就矗立著一尊。這種神像典雅優美,莊嚴肅穆。她一般一隻手拿著寶劍,象徵著法律的力量和裁決。一隻手拿著天平,代表著衡量與公平。正義需要用天平來衡量分配,也需要靠長劍來保障實施。引人注目的是,眼睛往往是閉著的、或乾脆是用布蒙上的,象徵著裁判時不會有任何的歧視和偏袒,保證絕對的公正無私。


其實,這位女神的造型是混合的。其最早源於古希臘神話中的正義和秩序女神忒彌斯(

Themis)。按照《神譜》,她是大神烏拉諾斯(天)和蓋亞(地)的女兒,後來成為奧林匹斯主神宙斯的第二位妻子,併為宙斯主持神界的法律和道德。她的名字的原意為“大地”,轉義為“創造”、“穩定”、“堅定”,從而和法律發生了關聯。早期神話裡,忒彌斯是解釋預言之神,據說她曾經掌管特爾斐神殿,解釋神喻,後來轉交給阿波羅。她還負責維持奧林匹斯山的秩序,監管儀式的執行。在古希臘的雕塑中,她的造型表情嚴肅,手持一架天平。


赫西俄德《神譜》傳說:“宙斯娶了容光照人的忒彌斯為妻,生下了荷賴(時序三女神),即歐諾彌亞(秩序女神)、狄刻(正義女神)和鮮花怒放的厄瑞涅(和平女神)。這些女神關心凡人的工作。”其中和法律最有關係的是狄刻(Dice)。這位正義女神狄刻掌管白晝和黑夜大門的鑰匙,監視人間的生活,在靈魂循環時主持正義。她左手拿著神聖的天平

Libra,象徵著權衡和平等;右手拿著寶劍,象徵著裁決和力量;她經常手持利劍追逐罪犯,刺殺褻瀆神靈者。她的造型往往是手持寶劍或棍棒、令人望而生畏的婦女形象。


據說她左手拿著的天平Libra 這個詞跟常用的法律詞彙“自由、衡平” library深有淵源。Libra就是十二星座的天平座。傳說中狄刻的天平可以準確無誤判斷對錯。在黃金時代,她經常從奧林匹克山上下來,為尋求公正的人類決斷。但是漸漸的她發現找她的人越來越少了,正義女神認為世間已經沒有不公正,於是很高興的下山來看,才發現恰恰相反,人類已經徹底墮落,完全不要公正。傷心的女神只好向山上走去,把她的天平留在了天上,就成了天平座。

Libra這個天平代表的公正、平等和仔細權衡的意思,也是由此而生。一直到後來普通法系中的衡平法,都與之有所關係。


古希臘神話中經常提到的另一位正義女神是阿斯特賴亞(Astraea),她在地上主持正義,又升上天空為室女星座的主星“維耳戈”,純潔無瑕。她的造型是一位清純的少女,塑像比上述的兩位看起來要更美麗。


以後的羅馬人接受了希臘的諸神,並混入了羅馬的諸神。在羅馬帝國時代,又將一些概念擬人化,“創造”出不少神靈,其中就有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Justitia,由法律

jus一詞轉變而來)。英語中的“justice”一詞就是來自拉丁文正義女神的名字,這個詞不但指正義,而且指司法或法官。羅馬另還有公正女神埃奎塔斯(Acqiale)。這些女神的造型混合了希臘的忒彌斯、狄刻、阿斯特賴亞諸女神的形象,一般手持天平和寶劍。


在不同時間和不同的地點,雖然正義女神的形象各異,但不管是哪一位,居然都是女的。其中也許有著頗為值得探索的原因。


順便提一句,在中國,法律的化身是獨角獸。雖然是隻神獸,但畢竟是獸。絕對不會是女神。坦率說,在這方面,國人的想象力實在比不上洋人。其它法律意象,比如黃帝用來象徵法律恐嚇民眾的是兇悍的蚩尤,傳說中法律之祖是嚴刑竣法的皋陶,執法如山的象徵則是面如黑炭的包公。與西方正義女神勉強可以媲美的可能只有觀音菩薩了。《西遊記》中孫猴子每次出麻煩,他最後的解決方案一般是找救苦救難的觀音菩薩,倒還有點定分止爭又剛柔相濟的影子,可惜觀音菩薩卻又是從印度佛教傳來後變易的。


之二

雅典娜:法治搖籃的命名女神


雅典是古希臘文明的發源地,被公認為歐洲文明的搖籃,也是人類法治文明的搖籃。而關於這座偉大城市取名由來就是一個優美的神話故事。


傳說當眾神在奧林匹斯山上安頓下來之後,他們便開始挑選各自喜愛的城邦來作為自己在人間的處所。智慧女神雅典娜與海神波塞冬同時看中了一個美麗城邦,爭執不休。主神宙斯不想介入女兒雅典娜與哥哥波塞冬之間的糾紛,便命城邦裡的公民們自己選擇。公民們經過商議決定:雅典娜與波塞冬分別送給城邦一件禮物,誰的禮物更有用,誰就是城邦的保護神。於是,波塞冬拿出自己的三叉戟在堅硬的岩石上一刺,岩石裂開,從裡面湧出一股股海水,一匹雪白的戰馬騰空而起

——這是力量與勝利的象徵。而當典娜用自己的長槍點開地面時,一棵花果滿枝、青翠欲滴的橄欖樹破土而出——它代表著和平與豐饒。公民們認為代表和平與秩序的橄欖樹的價值遠遠大於代表戰爭與暴力的戰馬,於是擁護雅典娜(Athena)作了城邦的守護神,並依照她的名字給城邦命名——這就是雅典(Athens)的由來。


人們對這個美麗的神話有著各種不同的解讀。但是我想,所有的女性主義法學者都應該慶幸,“法治的搖籃”雅典取名是因為一位女神,而不是男神。也許,神話也同時昭示了我們,只有女性更具有那些與法治相伴的品性:和平、秩序、智慧、豐饒

……


之三

安提戈涅:一個女人的法律天問


古希臘著名悲劇《安提戈涅》中講述了這樣一個蕩氣迴腸的故事:流亡者波呂涅刻斯與哥哥忒拜王爭王位,兩兄弟自相殘殺而死,他們的舅父克瑞翁被推為新國王。克瑞翁王指責波呂涅刻斯為叛逆,向全體民眾宣佈,不許人埋葬哀悼, 讓他的屍體暴露,給鳥和狗吞食。“違反禁令就會被石頭砸死。”


但古希臘人認為,在人間的法律之上,還有天條(神法)。神法把埋葬死者視為神聖的義務,特別是死者親人的義務。死者得不到埋葬,便不能渡過冥間。但面對克瑞王的禁令,大家戰戰兢兢。


這時,波呂涅刻斯的姐姐、美麗的安提戈涅,不顧生死,撥開士兵的阻攔,跪在兄弟的遺體邊,撫摸著他。“她大聲哭喊……捧了些幹沙,高高舉起一隻精製的銅壺,奠了三次酒水敬禮死者。”她按照古老的習俗祭奠和安葬了弟弟。

該情節常常讓人想起中國忠烈的聶政之姐。春秋末期聶政刺殺韓相俠累之後,自刎而死。 韓王暴其屍於市,懸賞購求能辨認其人者。聶政姐聶榮聞聽消息,為傳揚弟弟的俠名於天下,赴韓認屍,抱屍慟哭,大聲道:“此吾弟聶政!”,然後自殺於聶政的屍體旁。市人感其姐弟俠義,收其屍厚殮之。


聶榮在自殺之前曾長呼三聲 “天!”,而安提戈涅在自殺之前的質問卻開啟了法律的一次天問。


克瑞翁怒問安提戈涅:“你知道有禁葬的命令嗎? “你敢違揹我的法令嗎?”


而安提戈涅慷慨激昂的回答成了響徹千古的法律天問: “我敢!宙斯從沒有宣佈過這樣的法律,正義之神也沒有制定這樣的法令讓人們遵守,一個凡人的命令就能廢除天神制定的永恆不變的律條嗎?它的存在不限於今日和昨日,是永久的!我不會因為害怕別人而違背天條,以致在神面前受到懲罰。我知道我會死的,我遭遇這命運並不感到痛苦,但是,如果弟弟死後得不到埋葬,我卻會痛苦到極點!”


她大聲譏問克瑞翁王:“你說的話也算是法律嗎?”


2300年前上演以來,每當戲劇表演至此處,觀眾都會滿含熱淚,掌聲如潮。


安提戈涅被囚於石窟。後來自殺。克瑞翁的兒子,也是安提戈涅的情人,站出來攻擊克瑞翁而後自殺,克瑞翁的妻子聽說兒子已死,也責備克瑞翁而後自殺。克瑞翁這才認識到是自己一手釀成了悲劇,後悔莫及。


對該劇的隱喻意義一直有不同的解釋,多是一對對矛盾比如自然與文化、男人與女人、愛情與責任,愛與正義、家庭與國家等,而法律上即有自然法與實證法,國家法和習慣法的張力等等。


法律是什麼?安提戈涅留給世人一個沒有定論的懸案。當統治者的意志與當世所公認的“神律”之間發生衝突時,當人們面對著服從“神律”還是服從現存的律令的兩難選擇時,正義站在哪一邊?


安提戈涅對城邦法的控訴被稱為'安提戈涅之怨',這種悲劇性的怨恨卻成為西方憲政、民主和法治的源頭之一。安提戈涅象徵著運用高級法批判國家的實證法的態度,依據天理和良心、對抗惡法的精神。有人指出,這是後來西方所一再闡述的公民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權利 “公民不服從”原則的來源之一。自然法與實證法的衝突被認為是西方法律發展最重要的動力之一,而最早挑起這場自然法與實證法爭端的是,是悲劇中一個弱女子的吶喊。


有趣的是,在女權主義法學者看來,安提戈涅與克瑞翁的衝突既是一種男權與女權之間的衝突,也體現了女權主義法理學與男性實證主義法理學之間的衝突。據說類似的思路可以遠溯到黑格爾。


其基本理由是,從法律思維方式上看,女性更關心家庭親人,強調人情良心,強調對具體的人的關切,而男性則更注意抽象的規則,往往陷於法條主義。安提戈涅似乎主張一種更注重個體經驗(血緣情感)的習慣法而反對建立在抽象的、經過反思獲得的公眾利益之上的國家法。正如波斯納所言,《安提戈涅》中的衝突在於“自然及其基本紐帶與社會及其更抽象的細帶,感情和理性……女性與男性”之間。在此意義上,有人還把安提戈涅視為女權主義法律觀的代表人。


之四

當你的柔情拂過法律


悲劇中如此,人間世亦然。人類歷史上,以女性的柔情反抗並改變嚴酷法制最感人也最成功的例子,當屬西漢少女緹縈。


漢初刑法嚴酷,肉刑盛行,至斷肢體,刻傷肌膚,慘不忍睹。公元前167年,原太倉令淳于意獲罪,被判肉刑。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所益。”幾個女兒只有痛哭,最小的女兒緹縈卻不服氣。史載,緹縈悲泣而隨其父至長安。給皇帝上書:“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入身為官婢,以贖父罪,使得自新。”一個小女子,大膽直陳肉刑之弊,又願入身為婢,以贖父罪。情詞酸楚,聞者落淚。後來中國人將其列為二十四孝之一。漢文帝亦為之所感,憐悲其意。文帝覺得本來的刑法太過殘苛,反思道“夫刑至斷支休,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乃下詔減輕刑法,廢除肉刑。於是有了中國歷史上公認的從野蠻到文明轉折之一的漢初法律改革。


東漢大史家班固晚年下獄,萬般感慨,或許是獄中的暴政讓他回想起那個以身抗爭酷法的柔弱女子,深情吟成一首詩歌《詠史》:


三王德彌薄,惟後用肉刑。

太倉令有罪,就逮長安城。

自恨身無子,困急獨煢煢。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書詣闕下,思古歌雞鳴。

憂心摧折裂,晨風揚激聲。

聖孝漢文帝,惻然感至情。

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


這首詩被推為中國文人五言詩之祖,而詩中的主角正是那個尚未成年的柔弱女子――緹縈。


“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她救下了父親,也救下了天下人,更救下了那暴烈殘忍的野蠻法制。


莎士比亞曾這麼說:“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但西方一句同樣有名的言論是“女人是軟弱的,但她成為一個母親時是最堅強的。”面對法律似乎也是如此。也許女性是軟弱的,更多的就如緹縈的那些姐姐在面對酷法時只有痛哭。但當她們覺醒奮起為權利為真理為良法而鬥爭時,柔弱之中噴發的何等感天動地的力量――


想一想,羅蘭夫人在斷頭臺上痛心疾呼:“自由,自由,世間多少惡行,假汝之名以行!”


想一想,法國女性奧林拍·德·古傑(OlylnpedeGoUgde1789年提出了《女權宣言》和《人權宣言》相抗衡。她在宣言中要求廢除一切男性特權,但不久她就被送上斷頭臺,以身殉道。


想一想,中國文革中的林昭。太湖,劍膽,孤月;紅樓,碧血,詩魂。在中國的十字架下,一襲白衣的殉道者,用生命 無聲呼喚著“人”的尊嚴,成為那個時代自由的化身,不朽的貞烈。


想一想,文革中的張志新,割斷的喉嚨,帶血的頭顱,獻祭在命運的天平上,使所有苟活的男人失去了重量。她們用自己燦爛的生命,控訴著公安六條之類的惡法與那個時代的暴行。


戲曲中,《感天動地竇娥冤》。“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弱女子屈死臨刑以前,一番唱詞,唱盡對貪贓枉法冤獄腐敗的血淚控訴。竇娥發下三樁誓願:若是屈死,死後血飛白練,六月降雪,大旱三年,果然一一靈驗。傳奇故事,寫滿了中國人對河清海晏、法制清明的期待。


電影中,比如《永不妥協》,改編自1993年發生的真實事件。艾琳是一名不幸的單親媽媽,離過兩次婚,沒有錢、沒有工作,一次又一次陷入困境。一天,艾琳偶然地發現了一些十分可疑的醫藥單據,由此她發現當地社區內隱藏著重大環境汙染事件,正直不屈的她決定挺身而出,調查事情的真相。其中遭遇種種挫折和危險,但她絕不妥協,一邊和對方的大律師周旋,一邊蒐集電力公司的證據。在各方的幫助下,艾琳終於得到了賠償,並創造了美國曆史上同類民事案件的賠償金額之最――-三億三千三百萬美元,在這個為環保而戰、為法律而戰、為正義而戰的過程中,艾琳用無比堅韌的意志向世人證明了一個“弱女子”的價值。


……


人常說“女人如水”,但別忘了老子在《道德經》中的提醒:“天下莫柔弱於水, 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人類法律的演進,同樣是一部寫滿滄桑血淚的苦難史。其中,我們尤其不能忘了女性的那一絲柔情,那一抹血跡。原本,他們比男人柔弱得多。


之五

法律麗影:滿園春色關不住



莎士比亞名劇《威尼斯商人》中的鮑西亞是或許是最為知名的法律麗人。


帶著她浪漫的愛情故事,鮑西亞一出場就光彩照人。 而在有名的一磅肉訴訟中,鮑西亞女扮男裝,作為律師給丈夫的朋友安東尼奧辯護。當貪婪的夏洛克在法庭上堅持要依據合同割下安東尼奧一磅肉的時候,她並沒有情緒激動地大喊夏洛克是壞人,要求法官判決不人道的合同無效或乾脆聲稱法律不公正等等,而是以巧妙的手段堅持合同有效,但要求夏洛克必須準確地割下合同約定的重量的肉,不能多也不能少,同時不能帶一滴血。夏洛克無法做到,只好認輸。


鮑西亞巧妙地運用法律解釋來解決了法律上的難題,面對沒有慈悲之心的夏洛克,通過法律的手段給他以公道的裁判,讓尊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式猶太教復仇精神的夏洛克自食其果。

鮑西亞以她的美麗,更以她的法律智慧打動了所有觀眾的心,她甚至成了律師的代名詞、法律智慧的化身之一。


影片《律政俏佳人》中的艾莉更是惹人喜愛。長期以來,法律由主流社會的男性所主宰,被視為一個和女性特質不相容的地方。而女性也都使自己努力適應法律界特有的男性式的職業特點和思維方式。但天生麗質、金髮碧眼的美女艾莉·伍茲,在保守與嚴肅的法律人的氛圍中,身著粉紅色的豔麗服裝, 始終保持自己的女性形象。她用女性獨特的細心發現了重要證據,堅持以典型的女性裝束出現在法庭上,最後她贏得官司。她以自信和奮鬥改變了人們對她的誤解,終於成為一名既俊俏又成功的法律人。


“滿園春色關不住,一支紅杏出牆來”,相信如影片所喻,越來越多的女性進入法律職業後,會讓保守呆板的法律事業色彩繽紛。





之六

法律與女人:聖潔與完美


女性代表著人類的聖潔與優雅,所以許多大師在言及法律神聖的地方常常提到女性,比如霍姆斯法官甚至直接把法律比喻為女性,並進而認為人們應該對之抱有神一般的虔誠:“如果我們把法律看成是我們的女士,……人們只能用持久和孤寂的激情來追求她-----

只有當人們像對待神祗那樣傾盡其所能才得以贏得她。”


霍姆斯的得意高足、我國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吳經熊在闡釋霍氏這一說法是更是形象地說:


“爾等法學學子,聽聽霍姆斯法官的先知般的言說:在我看來,因為人類如他們之所是,法律可以維持它每日的特色,亦可成為驚奇領悟力之客體,天才靈光閃耀之域。’珍惜我們姑娘的愛侶,爾等要有一種為‘毫無可視回報仍敢於冒險’ 的精神,在你內心裡始終保持“羅曼蒂克的激情”。(吳經熊:《霍姆斯法官的法律哲學》)


好一句“珍惜我們姑娘的愛侶,一種不求回報仍敢於冒險的精神”,這種對法律的虔誠與無悔,聖潔與奉獻,從精神到文句都像極了中國古人那句讚頌伊人傳唱千古的情詩――“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其實,霍姆斯師徒的說法中還包含了這樣一種洞見,即法律不僅僅是所謂理智、邏輯、概念、規則等等這一大套男性化的思維,法律更需要想象力、感受力、審美性、直覺、體悟、靈性等等,而這些品性似乎與女性更為接近。


“法律不僅僅是技術的、科學的,它也是深思熟慮的審美客體,它體現為美與莊嚴。”吳經熊如是說。他還曾這樣來描述他對法律女神的空靈的法學研究:


“作為一個受過古典精神薰陶的人,我怎樣從事法律研究------我承認我對法律女神的激情似乎過於離譜的浪漫。我只能以永恆的眼光來審視法律問題。

……對於生命奧跡的意識,象幽靈一樣不斷伴隨著我,即使在判決一個很不重要的案子時,亦是如此。我的小宇宙沐浴在充滿了宇宙感的柔光之中。”


他又一次把法律尊稱為女神,並詩意地描述了女神引領他的感受到的宇宙的柔光。


英國法史學家梅特蘭說過“正義必須呈現生動形象的外表,否則人們就看不到她”。法律亦然。否則,如果概念化理智化的思維過度運用的話,就會落入德國法學家拉德布魯赫所批判的:“法學思維方式……隱藏著一種擴大了的唯理智論危險……感覺世界和感知世界不知不覺地過度到處處都化為不連貫的概念系列。法律工作者可能要看到,大千世界豐富的色彩變幻不得不為那原色貧乏的七彩而犧牲。”


男性式的理性主義是生活的抽象,但也可能是對真實生活的背叛。帕斯卡爾曾斷言,真正的智慧既是科學的,又是詩性的。他把前者稱之為“幾何學精神”,它象徵邏輯與理智;把後者稱之為“敏感性精神”,它象徵直覺與非理性。“幾何學精神”與“敏感性精神”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真正的智慧除了雄辯、邏輯與修辭而外,尚須靠感情或心靈。


法律領域的直觀想象力,鮮活的感受力以及原創力正在悄然退化,而純粹理性規則主義一統天下,在此語境下,我們是否可以多多重溫下那些女性的特質?




結語



據說蒼頡造字,天雨血,夜鬼哭,可見祖先造字,深有講究。


而法律在古希臘的詞源是“nomos”,其實這個詞原初意義是繆斯九女神掌管的一切文藝作品。法律又一次來源於女神的恩惠。


而在中國,法在古時作“灋”,從水,是“平之如水”的公平理念

,還是“順水放逐的懲罰?惹下無數的筆墨官司,爭訟不休。或許僅僅是祖先在造字的時候,見“法”字殺氣太重,過於剛硬,故意添點水進去,以資潤滑,以便使法律達到陰陽調和的佳境。雖是歪解,卻頗為有趣,聊備一說。


或許,法,就是寫在水邊的故事。但別忘了,紅樓夢中賈寶玉那句臺詞最為經典:“女兒是水做的”。


“執法剛如山,”“法令重於山”,確實不錯,但是別忘了水的那一抹柔情。“法”字從水,而女人之於法律,恰似那一抹似水柔情。山水相依,剛柔相濟才是一個完美的法律世界……


當你的柔情拂過法律(好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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