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產怎麼給子女,稅費最少?

父母的房產怎麼給子女,稅費最少?


網友提問:爸媽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哪種方式最合算?可以介紹一下有關房產過戶的新聞嗎?

您好:如今房價越來越高,很多年輕一代買不起房,對於在北京這樣一線城市的購房者,擁有一套房產更是難上加難。如果從父母那裡獲得一套房產,就涉及到房產過戶問題。今天小編就帶著大家瞭解下房產過戶的相關知識。

目前來說,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主要有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

方案一:繼承(稅費最少)

繼承的方式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在父母在世時是不能辦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後才能辦理房產繼承。在繼承房產手續的辦理過程中,只需要繳納極少的公正費和繼承公證費用,即使在房產證不到5年的情況下出手,也只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5.5%的營業稅。

方案二:贈與(首次過戶繳3%的契稅)

父母在世時,把房屋產權贈送給子女,需繳納繳3%的契稅。如果兒女在受贈後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擁有多套物業,需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後徵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

方案三: 買賣(滿兩年再轉手可少繳稅)

(1)契稅:首次購房的,90平方米以下按1%繳納,9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1.5%繳納。二套房按照3%繳納。

(2)增值稅及附加:滿2年普宅免徵,滿2年非普差額5% ,不滿2年全額5%(附加稅費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稅率

(3)個人所得稅:滿五唯一免徵,其餘差額20%或者房價1%。

如果父母的房子是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繼承和贈與比較合適。但如果你想把房產賣掉,最好選擇“賣房子”的方式進行過戶!這是最划算的,不然你就得支付高昂的稅費。

介紹完房屋過戶問題,小編再帶大家看一位網友的提問。

網友提問:我看中一套房齡不滿兩年的二手房,總價和交易稅費大大超出預算範圍,因此猶豫不決。中介小姐暗示,可以採取陰陽合同的方式,報低總成交價,這樣就能降低稅費。請問這樣的購房方式靠譜嗎?

您好: 買房過程中,我們總會遇到各種問題,尤其在二手房交易時遇到的糾紛更是數不勝數。譬如一些中介想方設法在合同上做手腳,與購房者簽訂“陰陽合同”,這種方式極易給購房者帶來各種法律風險。一味追求低價而忽略風險的購房者並不在少數,但是很多購房者並不知道其中的風險。為此,有讓小編帶各位購房者認清什麼是陰陽合同,以及如何處理陰陽合同產生的糾紛

父母的房產怎麼給子女,稅費最少?


買房誤入中介圈套 如何破解二手房中的“陰陽合同”

一、什麼是“陰陽合同”

二手房買賣中,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稅費,買賣雙方往往會簽訂兩份交易價格不同的合同。真實的交易價格比較高,但並不提交到稅務和房管部門,而是把另一份交易價格比較低的合同備案網籤,並按比較低的價格繳納稅費。

二、陰陽合同違法,但不代表買賣合同無效

簽訂陰陽合同為了逃稅,這當然是違法的。以避稅為目的簽訂的相關條款法律上是無效的,但是,律師提醒購房者,並不能因此直接導致雙方所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

因為雙方的房屋買賣行為本身並不違法,雙方達成的交易價格也不違法,違法的只是雙方在買賣過程中達成的避稅條款。在這個法律關係中,買賣合同是基礎,避稅條款只是履行買賣合同中的環節之一。避稅條款違法無效,並不能直接導致整個買賣合同無效。

因此,如果雙方因陰陽合同為由發生糾紛,沒有特殊情況和約定的話,以此為由是無法認定合同整體無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三、存在陰陽合同的情況下,應以哪一份的效力為準

通常有兩份相沖突的合同,一般判斷是以後形成的合同為準,但是在陰陽合同的條件下,並不能這樣簡單判斷。

很多真實價格的陰合同是簽訂在前,用於備案的陽合同是簽署在後。所以,並不能簡單地認為以在後且經過官方備案的以哪份的效力為準,要看哪份能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首先看雙方發生爭議後對哪份合同有效的主張,如果雙方對此主張一致自然沒有爭議。如果雙方對以哪份合同為準有爭議,就要看具體合同內容判斷了。

律師介紹,目前房屋買賣中的陰陽合同大多是由中介代為起草處理的,通常是有以一個低的交易價格,再加上高額的裝修補償條款或補充協議的內容來形成整個的交易價格。而辦理網籤等手續時,高額裝修補償的數額是不體現的。

對於哪份為真,通過合同條款通常是比較好判斷的,如果體現得不清楚,可以結合房屋交易時的市場價格、雙方的關係、合同中的其他約定內容綜合確認。

父母的房產怎麼給子女,稅費最少?


四、對陰陽合同中涉及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理

1、法院原則上只處理民事法律關係

有購房者以陰陽合同為由到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而法院審理的結果很可能是認定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交易內容有效。這時,主張無效的一方往往無法接受,指責法院對違法行為不理不管。

實際上,司法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維護法律也是各有職責分工的。追繳稅款應該由稅務機關來負責。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講,法院審理雙方的房屋買賣糾紛,還是以認定買賣關係本身是否合法、是否應支持或駁回一方的訴求為主。通常,法院就是這麼處理的。

2、避稅的違法的兩種曝光途徑

從實踐來看,陰陽合同避稅的違法手段,目前基本處於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態,但一旦曝光到稅務部門,肯定是處理的。

當事人自己當然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除此之外,由於法律規定法院在審理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通知相關職能部門處理,所以,也不排除法院會以司法建議等通知相關主管機構。

律師提示:大多數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通常不會主動把線索反饋給稅務部門,還是以處理民事法律關係為界限。但是,也確實有些法院會針對一些案件發司法建議書給房管和稅務部門。這個事情,做與不做,由法院來決定。

3、避稅行為被曝光的後果是什麼

所謂避稅是好聽的說法,實際上是逃稅的違法行為。如果有人將二手房陰陽合同的事情舉報給稅務部門,或者法院發了相關的司法建議書,那麼這個避稅的違法行為,就面臨被處理。

後果有多種可能:最低限度也要由買賣雙方按實際交易價格補繳稅款,誰也佔不了便宜。如果往嚴重了說,對該行為處以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