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吃空饷”有偿补课 最重辞退处理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近日,郓城县召开治理“吃空饷”暨“有偿补课”专题大会,根据规定,对发现“吃空饷”及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晋职、扣减绩效工资、警告、调离原单位、记过、降级、辞退等处理。

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0月12日,郓城县召开了由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城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班主任代表近千人参加的治理“吃空饷”暨“有偿补课”专题大会。会议邀请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治理教师“吃空饷”及有偿补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郓城县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吃空饷”工作意见》、《郓城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会议表示,教育局将坚持依法从严治教,专项整治教师“吃空饷”,杜绝教师在编不在岗,严禁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或者违规参与举办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等活动,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处理,实行“零容忍”。

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对发现“吃空饷”及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视情节而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晋职、扣减绩效工资、警告、调离原单位、记过、降级、辞退等处理。对出现上述行为的学校领导依程度给予取消评先评优、全县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党政纪处分,诫勉、直至引咎辞职或免职的处理。文件明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吃空饷”、违规补课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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