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規定:球員不能拒絕國家隊徵召或退出國家隊,你認爲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

玦代雙驕


我認為足協應該取消這項規定,與其讓有些球員在球場散步,還不如讓他們有權利拒絕國家隊。

日前中國足協組建了U25男足集訓營,共有55名球員接受到了足協的徵召,曾有球迷建議他們拒絕足協徵召,但是最近德國轉會市場中國區管理員朱藝,在微博上對相關規定做出了普及,上面寫著:當足協對球員發出徵召時,球員應當服從命令,否則足協可對俱樂部和球員做出處罰。


比如:罰款、禁賽、俱樂部參加的所有比賽自動判負等等。這也正是球員和俱樂部雖然對此集訓營不滿,但是又不敢直接拒絕的原因所在,球員和俱樂部在這事上只有服從,沒有任何自主選擇的空間,這一點上和國外足壇確實不太一樣,因為外國球員拒絕徵召或從國足退役是很正常的事。


其實我倒是覺得這事不太合理。的確,為國出戰是每個球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像這種在非國際足聯比賽日徵調球員的行為,實在是沒有任何道理和理由的,而且有的球員可能就是不想去國足踢球,但是礙於規定又不得不去或者說不敢不去,在比賽中他只能以散步作為無聲的抵抗了,只能說強扭的瓜不甜。

因此,我覺得足協可以效仿籃協,允許球員們自己選擇是否接受國足徵召,讓那些願意為國足踢球的人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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