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之鑑」虛假醫療合同背後的祕密

「審計之鑑」虛假醫療合同背後的秘密

【摘要】

2013年,鍾祥市審計局對該市某醫院2012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查出某醫院人員變相貪汙公款24萬多元的實事。

經營收入引出端倪

該局審計組在對該市某醫院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該醫院每月在經營收入的借方都有發生額,按規定經營收入平時只有貸方發生較頻繁,借方一般只有到月底才會發生一次結轉收入。因此,審計人員懷疑是不是有衝減隱瞞收入的可能?

內查外調摸清實事

帶著疑問審計人員調閱了該醫院會計憑證,會計憑證附件顯示是付款憑證,款項付給武漢某公司。審計人詢問該醫院會計人員,會計解釋是與武漢某公司進行的CR合作項目按比例分成,每月將收入匯給武漢某公司。審計人員提出要看合同,會計說合同在院長手裡,又說時間長了,合同找不到了。於是審計人員找到該單位領導,宣傳審計政策,幾經交涉,醫院最終拿出了與武漢某公司簽訂的合同。該合同簽訂於2010年12月,2011年1月生效,合作內容是乙方(武漢某公司)提供設備,甲方(醫院)提供場地、病人資源、醫療技術人力。收入按比例分成,第一年甲方分成36%、乙方分成64%。合同最後一條措詞含糊不清:甲乙雙方提取13%的勞務費給乙方。面對合同不合理、不清楚、被審單位不願意提供合同這一系列的可疑現象,審計人員進行了理性的分析:為什麼要付給乙方勞務費?勞務費具體指什麼內容?乙方只提供了設備,其它責任都在醫院、平時工作都是醫院人員做的、所有費用也都是醫院負擔,分配比例也不公平。審計人員立即決定對合同涉及到的內容進行延伸清理,對該醫院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與武漢某公司合作的收入、分配及匯款情況進行了篩選,經統計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合作收入1865197.00元,提取13%的勞務費242475.61元,甲方分成收入569845.96元,乙方分成收入1052875.43元,匯款乙方1295351.04元。

齊心協力真相大白

審計人員正式向醫院領導和會計人員講明審計情況,對疑問進行了透徹分析,希望醫院領導認識問題嚴重性,講出實情。開始醫院領導和會計,都是支支吾吾,說醫院困難,買不起設備,只能有求於人,乙方經常派人到現場來檢修設備,所以要付勞務費。最後在審計人員嚴肅的態度面前,在嚴密的邏輯推理面前,在鐵的事實和數據面前,該醫院領導說出了實情,13%勞務費是通過乙方轉手付給醫院的有關工作人員回扣。至此,該醫院通過與合作單位簽定不合理的、概念模糊的虛假合同,轉移資金,變相貪汙公款的事實水落石出了。該案件已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目前,有關人員收受的款項已全部收回,並要求醫院對合同內容與乙方重新修訂,保護醫院利益,保護病人利益。(陳家智肖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