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又犯罪,團伙牽出逃10年……

刑滿釋放又犯罪,團伙牽出逃10年。湖北省江陵縣沙崗鎮邱龍(化名)涉嫌搶劫罪、盜竊罪,被鶴峰縣檢察院6月27日提起公訴。

該院指控:2008年3月16日,邱龍夥同他人撞門進入湖北省漢川市電信局刁東物資倉庫,對值班人員實施捆綁,搶走三種型號的通訊電纜線共800米,銷售後分贓。經鑑定,被搶通信電纜線總價值71000元。

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邱龍夥同他人4次盜竊通訊電纜線等物資,銷售後分贓。經鑑定,被盜通訊電纜線等物資總價值611492元。

邱龍因犯流氓罪於1987年10月17日被判刑,2004年3月31日減刑刑滿釋放。2008年5月8日,鶴峰縣正昊硅業有限公司報案,鶴峰縣公安局次日立案偵查,告破一個搶劫、盜竊犯罪團伙,牽出邱龍。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2009)恩中刑初字第11號刑事判決書,對8名被告人判處刑罰,認定了邱龍(在逃)參與的5起搶劫、盜竊事實。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年1月17日,邱龍被鶴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8日,經鶴峰縣檢察院批准;2月9日,被鶴峰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至此,小編不知不覺地在鍵盤上敲出:“多行不義,必自斃。”

文字:孟似虎 編輯:趙丹 審核: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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