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回顧-瀋陽三八大案(二)

大案要案回顧-瀋陽三八大案(二)

搶劫團伙“擴編”

汪家仁當時已過了“不惑”之年,理應安分守己,可好逸惡勞、花天酒地的生活使他總是感到囊中羞澀,恨不能在路上跌個跟頭撿個大元寶。當孫德林和汪家禮邀他入夥時,他當即同意。並很快就成為這個犯罪團伙中不可缺少的一員。他在“文革”中就是個以打砸搶聞名的造反派,曾因此被治罪,在凌源監獄服刑9年。原本是老行當,現在幹起搶劫來是輕車熟路。

隨著汪家仁的加盟,又引進來另一個人,名叫王文緒。此人與汪家仁原來同在冶金機械修造廠幹活兒,是師兄弟。王文緒在“文革”中同樣有一段打砸搶的歷史,曾與汪家仁在一個屋子裡被“辦班”,堪稱難兄難弟,關係很“鐵”。後來,他因盜竊被法院判處12年徒刑;1983年又因觸犯刑律,被判刑5年。這個嘗足了鐵窗滋味的人獲釋後卻不知悔改,當孫德林、汪家禮感到“幹大事,人手不夠”時,經汪家仁手拍胸脯作介紹,他也參加進來了。

這夥匪徒實施搶劫的主要對象,大多是在五愛市場、鞋城、傢俱市場、九路市場、南二煙市等處經商的業主。他們認為,這些人最有錢。他們根據平時瞭解、聽到的情況,或者採取跟蹤的方法,選好目標,然後付諸行動。他們用帽子、口罩等遮掩面部,手持尖刀、棍棒、繩子,或騙開房門,或前後腳跟著被害人闖入室內,以兇器相威脅,用繩子捆綁被害人的手、腳,大肆劫掠財物。

汪家禮在瀋陽站運貨時,給南塔鞋城一位40來歲的女業主拉過腳,知道她家的地址,就去“踩點”,然後糾集同夥在一天早晨等候在門口,趁女業主開門時衝了進去,用尖刀逼住她和丈夫、孩子,將他們用繩子捆綁,搶走現金6萬多元。臨走時,孫德林還拽下了女業主脖子上的一條金項鍊。 他們於一天早晨在鞋城附近某居民樓守候,當被害人開門時闖入室內,搶劫現金3萬多元。 他們用同樣方法跟蹤一個業戶,在一天早晨闖入室內,搶劫現金8000多元…… 這夥匪徒人數較多,設計周密,加上被害人受制後不作反抗,所以他們幾乎每次搶劫都獲得成功。不過,也有搶劫“流產”的時候。

一次,他們盯住居住在泉園小區的一位老中醫的家,事前“踩”了“點”。那天,他們裝扮成水暖工人,帶著不少維修暖氣設備的零件,守候在老中醫居住的樓房附近。當那位老中醫從外面回家時,汪家仁緊跟著也進去了,其餘人在外面守候。汪家仁以檢查暖氣設備漏不漏水為名,對室內擺設進行觀察。事前他們約定,如果那家有錢,汪家仁就敲敲暖氣管子,喊一聲“漏水”;如果沒錢不值得搶劫,汪家仁就敲敲暖氣管子喊一聲“不漏水”。過了一會兒,汪家仁走出來了,說了聲:“挺好。”孫德林聽了一怔,想了想,指揮其餘的人走了。下樓後,汪家仁納悶兒地問孫德林:“這家看樣子挺有錢的,你們怎麼不進去呢?”孫德林反問道:“你不是說‘挺好’嗎?‘挺好’不就是‘不漏水’嗎?”這時大家才明白是誤會了,沒搶成。

由於這夥匪徒入室搶劫前化了裝,用帽子、口罩等物遮住了大半張臉,他們擔心讓被害人記住或認出自己的相貌來,因而在搶劫中沒有行兇殺人。用汪家禮的話說,“我們進屋乾的活兒百分之百沒殺人。”不過,假面具難掩兇殘本性,一旦搶劫中出現某種意外情況,他們是毫不手軟的。 他們聽說某公司經理家裡很闊,有錢,就把他列為目標,由孫德林、汪家禮到那家公司辨認經理,然後通過各種渠道打聽到他家的地址。情況搞準後,一天夜間,由汪家禮開著“130”貨車,載著同夥去搶劫。入室後,他們用繩子將女主人和保姆捆綁起來。正在搜翻劫掠時,經理的弟弟和弟媳帶著孩子來串門,進屋後也被他們用刀逼住。經理的弟弟掙扎不從,孫德林把他的一隻胳膊背過來,揮起刀柄向他的頭部狠狠一擊,將他打倒在地,鮮血直流。汪家禮跑過去,用一根電線將他的手、腳捆綁了。忽然,電話鈴聲響了,孫德林一把拽掉電話線。他覺著這次行動“不順”,擔心是經理打來的電話,會心生懷疑報警,就指揮眾匪徒在搶劫了3萬多元現金、一些貴重首飾和一架攝像機後匆匆逃去。事後,經理的弟弟頭部縫了8針;匪徒們用東西堵他的嘴,擠掉了兩顆牙齒,可見其手段之兇狠。

絕大多數人在受到這夥匪徒搶劫、傷害後沒有報警。他們自認晦氣,暗暗加強了防護措施,抱著“舍財消災”的心理。這樣,儘管匪徒們氣焰囂張,頻頻作案,警方卻無從知曉,失去了打擊犯罪的有利時機。上述絕大部分搶劫案件都是隱案,是在這夥匪徒落網後,警方通過審訊深挖才為人所知的。

兇殘的惡魔

汪家禮說他們入室搶劫沒殺人,這可能是事實。但這豈不是也在說,他們在室外的搶劫作案中殺了人嗎?

事實的確如此。儘管還沒有槍支,這夥匪徒在用所謂“冷兵器”作案時同樣兇殘至極,殺人如麻。僅在1994年1月至5月這短短的5個月裡,他們就連殺5名出租車司機,平均每個月殺死一人!

1994年1月,匪徒們預謀“幹大的”,搶劫鐵西某廠的工資款,或者搶劫某銀行。他們的打算是,搶劫一輛跑得快的轎車,殺死司機,作為實施搶劫的交通工具;還要在頭一天從外地騙租一輛小型貨車,殺死司機,作為搶劫後逃跑、中途“接應”換乘的交通工具。這個方法,他們在後來作案中一直襲用著,汪家禮稱為“老套子”。

1月9日上午,他們派王文緒到遼陽僱了由司機李爭駕駛的一輛藍色微型帆布篷貨車,說是到瀋陽“拉貨”。李爭當即答應,為攬到一個長途活兒而暗暗高興。汽車開到鐵西區亞洲賓館前,汪家仁已經等候在那裡。王文緒說,他是“貨主”,讓他上了車。汽車開到南郊大堡,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停下了,孫德林和汪家禮在那裡等候。他們讓李爭下了車,孫德林獰笑著對他說:“朋友,今天委屈你了,用一下你的車。”說著拿出繩子,把李爭捆綁起來。李爭知道遇上了劫匪,但他們人多,四周不見人影,不敢反抗。幾個人把李爭扔進車篷裡,然後汪家禮、孫德林進了駕駛室。匪徒們的意圖是,在汽車行駛中,由汪家仁和王文緒在車篷裡扼死李爭。

可是當汪、王二人動手後,身體健壯的李爭再也不肯任人宰殺了,拚力掙扎,邊掙扎邊痛苦地哀求:“你們要車……我給你們……何必……對我……這樣呢……”王文緒似乎生了惻隱之心,雙手放鬆了。這時,車停了,孫德林皺著眉毛走了過來。原來,汪家禮見後面好長時間也沒把“事”辦完,讓孫德林下車看看。孫德林見王文緒鬆了手,捆綁李爭的繩子也開了,不滿地瞪了王文緒一眼,惡狠狠地說:“幹這個還能講仁義道德嗎?”他把王文緒擠下車,重新捆綁李爭,然後不顧李爭苦苦哀求,和汪家仁一起輪番下手,將李爭活活地扼死了。天黑後,他們開車選擇拋屍地點,最後在於洪區張士鄉道邊發現一眼枯井,將李爭的屍體頭朝下地扔了進去。

李爭,一位年僅26歲的遼陽青年,就這樣慘死在這夥匪徒之手。當夜,他的親人們四處尋覓打聽也不見蹤影,一遍又一遍地傳呼也不見迴音,真是撕肝裂肺,焦慮萬分。他們怎會知道,他們的親人遇上一群枉披人皮的惡魔,已被他們殘忍地殺害,化成了屈死的冤魂……

汪家仁說:“幹這種事,必須把司機整死。”的確,他們在搶劫出租車時,從來不留“活口”。當地警方接到李爭家屬報案後,十分關切。可是,茫茫大地,浩浩人海,李爭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沒有一點線索和頭緒,偵查破案從何談起?於是,成為一起懸案。

次日,是鐵西區某廠職工發薪的日子,那夥匪徒開著微型貨車去觀察情況,看見鐵西區公安分局好像有什麼行動,街上有很多警察。他們沒敢久留,趕緊把車開走扔掉了。 搶劫行動流產,匪徒們沒有死心,籌劃著下一次行動。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是汪家禮卻一直覬覦著他原來所在的酒廠的職工工資款,向同夥提出,在該廠發工資的那天進行搶劫。這個建議得到了那幾個人的贊同。這一次,他們仍然按“老套子”辦,要搶一輛轎車和一輛貨車。 同時搶劫兩輛車,不言自明,意味著又要殺害兩名司機。

3月21日,孫德林按照分工,獨自一人去搞轎車。晨6時,他來到豔粉街永善小區,站在馬路邊,用一種異樣的目光望著往來穿梭般奔跑的出租車。的確,他看中了哪輛車,哪輛車的司機就註定魂歸西天。他如同閻羅,掌握著生殺大權。每想到這裡,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就自負地現出獰笑,感到滿足。正思忖間,從遠處駛來一輛白色“伏爾加”。媽的,就是這小子了!他向那車招了招手,一位年近4旬的司機馬上減低車速,將車開了過來。他叫劉志國,家住于洪區楊士鄉,對這一帶很熟。孫德林上車後,很容易地就將劉志國騙到了預定的地點———于洪區大壩下南塘雞場附近的土道上,與同夥們會合。

按照分工,汪家仁在南塔騙僱了一輛“132”型長箱貨車。年過4旬的司機是東陵區汪家鄉的呂慶安,這輛車買來才4天。車開到雞場附近,汪家禮等人已經等候在那裡。他們用尖刀逼住呂慶安,捆綁他的手、腳並將嘴堵住。呂慶安掙扎,汪家禮照他腿上就是兩刀,然後用繩子將他勒死了。孫德林乘坐的“伏爾加”開來後,他們又勒死了司機劉志國。

然而這只是開始,且聽後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