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這些人,工齡滿20年可提前退休!

對於處於改革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尤其是處於兩頭的,參公的倒是滿懷期望摘帽挺進行政,但顯然僧多粥少,退居公益類的概率更大,那就擔心是否能保留參公身份?畢竟讓這個群體去考職稱也顯得有失公平了。經營類的就更擔心轉為企業事業身份不保,前途未卜。處於中間層的公益一類還是比較安心,紋絲不動,可能還更有保障;劃入公益二類則擔心預算不足所帶來的收入待遇不降低的問題。總之千佛千面,各懷心思。靴子一天不落地,憂慮一天不會停。

事業單位人員:這些人,工齡滿20年可提前退休!

5月,江蘇省在前期完成省級和4個設區市、12個縣(市、區)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基礎上,開始推進全省293家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這是改革的最難點,要敲掉人家的鐵飯碗。

其他各省也陸續在加快改革步伐,改革較早、任務較輕、進展較快的地方可能都完成了甩兩頭的工作,現擷取合肥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實施方案,有些改革政策還是具有代表性和操作性,可以解答我們心中的一些疑惑,供大家參考。

合肥市直事業單位改革職工分流工作實施意見

市直各有關單位,各縣區編辦、人社局、財政局:

為積極推進市直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省委、省政府《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皖發〔2013〕14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市直事業單位改革(改制轉企或關閉,下同)中職工分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市直事業單位改革時間節點的確定

事業單位改革的時間節點,是指事業單位改革的截止時間,它是測算改革成本的基本依據。由於事業單位行業門類繁多,情況複雜,國家和省對各行業改革的要求和完成的時限不同,因此,具體行業(單位)的改革時間節點,根據各行業情況,由市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意見,報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

二、事業單位改革職工分流的途徑

《合肥市直事業單位改革職工分流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所指職工,是指市直事業單位改革時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原編制內的離退休職工以及編外聘用人員。

1.已離退休的職工

凡在改革時間節點前符合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和條件已經辦理離退休手續的職工,原組織人事部門核定的離退休待遇不變,所需費用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今後其基本養老金的調整,由市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生活補助費)有關政策辦理。

事業單位改革後,離休人員統一由其主管部門管理,退休人員參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有關規定,逐步移交社區管理。未正式移交前,仍由主管部門管理。

2.提前退休的職工

(1)提前退休的條件:至改革時間節點工作年限滿30年或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在編在崗職工(國家和省對特殊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本單位改革時,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同意,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退休日期從確定改革時間節點的下月起執行。

(2)提前退休的待遇:所在事業單位改革時,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政策,審批檔案退休費,並一次性核定後不再變動。國家和省對特殊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提前退休期間的生活費可以按核定的檔案退休費發放,如改革單位按核定的檔案退休費發放確有困難,可採取協議支付辦法,協議生活費標準應不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所需經費由改革單位從資產置換資金中(或市政府指定部門,下同)按核定的生活費計提總額,一次性移交市社保經辦機構,由其按月撥付。

批准提前退休後至法定退休年齡前,國家、省、市出臺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增加退休費(生活補助費)時,按提前退休時的崗位和工齡調整其檔案退休費(生活補助費)標準,個人免交養老保險費,但增資部分此期間不享受,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享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與事業單位正常退休職工執行同一的養老金調整政策。

辦理提前退休的職工,單位和個人不再繳納住房公積金。已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憑退休證提取,同時註銷個人賬戶。

提前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實行分段一次性徵繳,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法定退休年齡前,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當月基數為標準,按在職人員第一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醫療救助保險費;法定退休年齡後,按退休人員標準一次性繳納醫療救助保險費,其中醫保累計繳費年限不符合規定的,應補齊繳費年限。

數量關係考試:均值不等式在極值問題中的應用

均值不等式是數量關係中一個非常好用的公式,特別是在解決極值問題時,直接利用均值不等的推論比其它方法要方便許多,下面來給大家介紹均值不等式在極值問題中的應用。希望大家認真學習,為事業單位考試做好充足的準備。

解題過程中,我們更多應用的是均值不等式的推論,下面我們來看一下均值不等式的具體應用。

2、均值不等式的應用

(1)和一定,求積的最大值

例題:若兩個自然數之和為10,求這兩個自然數積的最大值?

解析:兩個自然數和是10,情況數不是很多,我們可以依次寫出來,分別是1+9=10、2+8=10、3+7=10、4+6=10、5+5=10,一共五種情況,這五種情況的乘積分別是1×9=9、2×8=16、3×7=21、4×6=24、5×5=25,不難發現兩個數和為定值時,隨著這兩個數越來越接近,這兩個數的乘積就越來越大,當這兩個數相等時取到最大值,所以說對於此題,當這兩個數均取5的時候,取到最大值25,即102/4,符合均值不等式的推論,以後可以直接應用。

例題:用60米長的鐵板圍成一個矩形雞窩,問這個雞窩的面積最大為多少平方米?

A.900 B.625 C.500 D.225答案:D

解析:題幹提供的信息為矩形的周長一定,求矩形的面積最大是多少,即為長和寬的和一定,求長乘以寬的最大值為多少,符合均值不等式的推論,直接應用。周長是60米,也就是說長加上寬為30米,則當長=寬=15米時,矩形的面積可以取到最大值,為302/4=225平方米,選擇D。

(2)一元二次函數求極值

以前我們學過許多一元二次函數求極值的方法,有公式法、多因式分解法、求導法等等,但我們都清楚,這些方法相對來講比較複雜,現在我們來用均值不等式來求一元二次函數的極值,大家對比一下,會簡單很多。

例題:某旅行團去外地旅遊,30人起組團,每人單價800元。旅行社對超過30人的團隊給予優惠,即旅行團每增加一人,每人的單價就降低10元。當旅行團的人數為多少時,旅行社可以獲得最大營業額?

解析:分析題幹,我們發現旅行社的營業額隨著人數的增加和單價的變化而變化,因此我們可以設,超過30人的團隊增加了x人,則每個人的單價就變成了(800-10x)元,因此總的營業額用f(x)表示為,f(x)=(30+x)(800-10x),也就是一元二次函數,求最大營業額,即求一元二次函數的最大值。對應均值不等式的推論我們發現求兩個數乘積的最大值,要滿足兩個數的和為定值,但我們發現30+x+800-10x=830-9x,不為定值,我們想用均值不等式,把兩個數的和變為定值即可,因此可以變為f(x)=10(30+x)(80-x),這樣30+x+80-x=110,和為定值,因此當30+x=80-x時,可以取到最大值,此時x=25,人數為55人時旅行社可取到最大營業額。

例題:將進貨單價為90元的某商品按100元一個出售時,能賣出500個,已知這種商品如果每個漲價1元,其銷售量就會減少10個,為了獲得最大利潤,售價應定為( )元。

A.110 B.120 C.130 D.150答案:B

解析:設商品每個漲價x元,每個利潤為(10+x),則銷售量為(500-10x)個,因此利潤為f(x)=(10+x)(500-10x)=10(10+x)(50-x),則有10+x+50-x=60為定值,因此當10+x=50-x時,能取到最大利潤,此時x=20,則售價為120元,選擇B。

假言命題是我們公職類考試中的重點題型,不管是在國考、省考還是事業單位,都常考到假言命題。很多同學不瞭解假言命題的解題規則而憑感覺去選答案是很容易做錯的,也是很可惜的,那麼現在我們就要教大家如何使用技巧去解決這類題目,抓住每一分!

一.假言命題關聯詞

1、充分條件假言命題:如果A那麼B、只要A就B、若A則B、一旦A就B,對於充分條件假言命題,寫出的推出關係是前推後,也就是A→B。

2、必要條件假言命題:只有A才B、除非A否則不B、不A不B、沒有A沒有B,必要條件假言命題與充分條件假言命題相反,推出關係是後推前,也就是B→A。

二.假言命題推理規則

知道了假言命題基本的分類以後,咱們在解題的過程中還要知道它的推理規則是什麼,

簡單講就是十個字,肯前推肯後,否後推否前,大家只需要在做題的過程中牢牢記住這十個字就可以啦,那麼解析來我們用一道題目來具體給大家展示下如何運用推理規則。

【例題】某水果店只有進貨價低於正常價格時,才能以低於市場的價格賣水果而獲利。除非該水果店的銷售量很大,否則,不能從果農那裡購得低於正常價格的水果。要想有大的銷售量,該水果店就要擁有特定品種水果的獨家銷售權。因為種種原因,該水果店沒有得到特定品種水果的獨家銷售權。 由此可以推出:

A、該水果店的銷售量很大

B、該水果店的進貨價低於正常價格

C、該水果店不能以低於市場的價格賣水果而獲利

D、該水果店獲利很少

解題思路:一拿到這道題目就會看到題目中出現了我們必要條件假言命題的關聯詞,所以這就是在考查假言命題,馬上根據關聯詞寫出推出關係:以低於市場的價格賣水果而獲利→進貨價低於正常價格→銷量很大→擁有特定品種水果的獨家銷售權。題目最後說因為種種原因,該水果店沒有得到特定品種水果的獨家銷售權,所以否定了連鎖推理的最後一項,否定後件所以可以否定前件,那麼我們可以推出:沒有得到特定品種水果的獨家銷售權→沒有很大的銷售量→進貨價不能低於正常價格→不能以低於市場的價格賣水果而獲利,所以A、B、D都是錯誤的,正確答案為C。

可能性推理一直是事業單位考試中的重點內容,而削弱和加強的題型又是可能性推理中的重點題型,那今天我們就帶大家一起來學習削弱型和加強型中的一種常見特徵題型——枚舉歸納。下面就從三個方面給大家做一介紹。

1.枚舉歸納的含義

枚舉歸納是依據某種屬性在部分同類對象中不斷重複而沒有遇到反例由此推出該類所有對象都具有某種屬性的推理。其結論是或然的。

2.枚舉歸納的模型

從含義上大家就不難看出,枚舉歸納是典型的可能性推理,因為論證過程中的漏洞是很明顯的:由一部分就得出了整體的情況。公式如下:S1具有性質P,S2具有性質P,S3具有性質P,.....S(n)具有性質P(S1,S2,S3,.....S(n)是S類的部分個體對象且沒有矛盾的情況),所以所有S都具有性質P。那由此我們可以將這種題型的特點簡單概括成:小範圍(論據)→大範圍(結論)。把握了此題型特點,同學們就不難快速認出這種題型了。

好,現在我們能夠認出枚舉的題型特點了,那麼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對於枚舉歸納的削弱方法和加強的方法。

3.削弱和加強的方法

(1)樣本數量是否足夠大

一般地,一類事物中被考查的對象越多,其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大;被考查的對象越少,其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小,因為考查的對象越多,就越能排除反例的存在,所以我們可以從樣本數量上進行加強。

(2)樣本的選擇是否具有代表性

一般地,一類事物被考查的對象範圍越廣,其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大;被考查的對象範圍越小,其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小,因為每類事物的個體對象總是存在於各種不同的環境中,而且各有特異性,如果考察了在各種各樣的條件下某類的部分個體對象都具有某種屬性,那就說明做出的結論比較可靠。

綜上所述,枚舉歸納的削弱方法:一是樣本數量不足夠,沒有調查的樣本存在不同的結果;二是樣本特殊,不具有代表性。枚舉歸納的加強方法:一是樣本數量足夠,沒有調查的樣本也具有同樣的結果;二是樣本不特殊,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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