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司法局出台《意見》「八大舉措」助推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

近日,市司法局制定下發了《關於為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瞭解,《意見》共提出了“八個方面”的具體措施,就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更好地服務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作出了部署。

《意見》指出,司法行政機關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在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中承擔著不可替代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職責。為此,市司法局提出“八大舉措”,助推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

《意見》提出的第一個舉措是培育打造專業服務隊伍,建立服務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律師公證專業人才庫。同時,加強律師、公證員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加工貿易承接、服務貿易創新等業務專題培訓,積極為重慶自貿試驗區開放通道建設、陸上貿易規則創制提供法律服務,防範金融法律風險,確保融資安全,維護投資者正當權益。

二是組建專業的法律服務團隊,圍繞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汙染治理、綠色循環低碳經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務,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戰略性新業態、促進高新技術發展。組建律師公證員專家團隊,重點圍繞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的立項、招投標、糾紛解決等提供法律服務,增強對重慶自貿試驗區發展的戰略支撐。

三是健全完善兩江片區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體系建設,推動實行“1+1+1+N”服務模式,即構建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12348熱線平臺、網絡平臺為主體框架,統籌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法治宣傳、人民調解、司法鑑定等資源,以及司法所、調解組織、法律服務機構、法律援助站點等平臺,為重慶自貿試驗區內市民及企業提供及時、準確、普惠的法律服務。

四是根據重慶自貿試驗區的功能特點,鼓勵擅長國際金融、貿易物流、海事海商、電子商務等專業領域的市內外律師事務所,到重慶自貿試驗區執業或設立分支機構。鼓勵香港、澳門和外國律師事務所到重慶自貿試驗區設立代表機構。鼓勵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自貿試驗區內按照協議約定或合夥方式進行聯合經營。

五是組織搭建交流互動平臺,以年會、論壇、峰會、研討會等形式,圍繞涉外重大工程項目的談判、合同文本起草等,以及貨物貿易、保稅物流、電子商務等領域所需法律服務開展交流與合作。

六是創新開展系列專項服務行動。通過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法律服務,引導和鼓勵律師為市場主體辦理知識產權的轉讓、許可等提供法律服務。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服務接待日、諮詢日等活動,積極為相關企業政策制定、招商引資、項目洽談、合法經營等提供法律服務。全面推進落實律師參與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推動將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中經濟社會矛盾的解決納入法治化軌道。

七是依託“一帶一路”法律研究中心和相關法律專家智庫,聯合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商會,積極探索國際貿易法律規則,深入分析研究對外貿易實踐經驗,為重慶自貿試驗區企業“引進來”“走出去”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保障。

八是提升司法服務便利化水平,要求屬地區縣司法局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開展調研,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確服務對象,摸清服務需求,主動對接,全力跟進,為助推重慶自貿試驗區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面、多角度的法律服務。

《意見》還明確提出,要建立完善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落實專門力量,加大人、財、物投入,為司法行政服務重慶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物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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