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特輯」:以正確的姿勢開啓國慶之旅

以正確的姿勢開啟國慶之旅

親們,在忙碌的一年之中,大家最嚮往的是什麼?

嘿嘿......當然是放假,而且必須是長假。

可算起來,一年之中的長假無非是春節及國慶兩個節日假期了。

春節雖好,但這是個團圓的節日,自然得好好和家人團聚一番。

那麼,就只有國慶啦......

可喜的是,2018年的國慶即將到來,你們都有什麼打算呢?

相信很多朋友的選擇自然是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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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遍祖國的大好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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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一走那無人走過的丹霞地貌彩色山體

“不對不對,這個有點問題了吧?”

是的,這個確實有點問題了。

而且問題還很大!!!

近日以來,在甘肅七彩丹霞風景區特級保護區連續發生了兩起遊客踩踏丹霞地貌的新聞事件,被各大媒體紛紛報道,成為時下輿論一大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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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進去踩一踩麼?何必大驚小怪

別以為這是小事,就在昨天,張掖市檢察機關已介入4名遊客踩踏張掖市七彩丹霞景區彩色山體事件辦理。

各位,要知道有些旅遊聖地可不是能夠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的哦。就拿丹霞地貌來看:

丹霞地貌不能踩踏是因為:形成丹霞地貌的岩石往往是紅色砂岩砂岩是一種沉積岩質地不夠堅硬,腳踩上去很容易遭到破壞。

而七彩丹霞地貌群位於甘肅省張掖市臨澤縣倪家營鄉南臺村,平均海拔1850米,東西長約45公里,南北寬約10公里。

該丹霞地貌群以其面積大、集中,層理交錯、巖壁陡峭、氣勢磅礴、造型奇特、色彩斑斕而稱奇,有紅色、黃色、白色、綠藍色,色調有順山勢起伏的波浪狀;

雖然我國的丹霞地貌有許多,但這是中國丹霞地貌發育最大最好、地貌造型最豐富的地區之—,是中國彩色丹霞和窗欞狀宮殿式丹霞的典型代表,具有很高的科考和旅遊觀賞價值,當選為“中國最美的七大丹霞”之—,全球25個夢幻旅行地,“世界10大神奇地理奇觀”之一。

地質專家表示,這幾個青年人所踩的這片保護區,表層非常的松酥,在我國很難找出這樣的第二片土地,資源非常的珍貴,遊客留下的一個腳印需要60年才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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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腳印的恢復得60年,一個人有兩隻腳,四個人有八隻腳,小編表示不會算了......也很無奈......

這些遊客為了自己的一己私慾、一時之快,置大自然饋贈於人類的美好風景於不顧,肆意踐踏,這是何等的素質低下!

要知道,大自然的一景一觀不屬於個人,不屬於某個集體,她是全人類共有的寶貴財富,你的隨心所欲可能滿足了自己的一時之快,但卻給美景留下了美中不足,讓其他遊客暫時欣賞不到原景(小編表示還沒去過啊!!!!),這個恢復的過程起碼得有60年(小編掐指一算,數了一下自己的年齡,唉,還是算了吧),而且這還是專家的估計,你還敢說自己沒錯。

就像上一位大姐踩踏拍照時,工作人員及時制止,她居然還說出:“我聽見了不就馬上過來了嗎?你兇什麼兇?”

說好聽點你是不文明旅遊,說客觀點,你的行為就是違法。

所以,在這裡,小編想溫馨提示廣大人民群眾,無論去哪旅遊,都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包括旅遊景點的相關規定。

那麼,在旅遊當中,我們還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重點

一些常規性的安全防範措施小編就不在這裡囉嗦了,作為一名身處於紅色革命老區,深受紅色文化薰陶的小編是想結合紅色旅遊說一點新鮮的法律事情。說之前,先回顧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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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起一男子坐在紅軍雕塑上留影

是不是讓大家想起了2015年 “五一”前夕,吳起縣勝利山景區紅軍紀念園內,男遊客李某爬上女紅軍雕像並坐在其頭上“留影”的事件。當時,此事件引發多方關注,一時成為熱點。該男子受到了社會各方的強烈譴責。雖然,該男子出面道歉,但此事件也讓我們看到在當下確實存在著一些針對英雄烈士雕塑不文明的旅遊活動行為。

抱歉。小編說錯了,嚴格的來說是違法行為。

因為在今年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全票表決通過《英雄烈士保護法》該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說如果該事件放在當下,則是一起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則涉及刑事犯罪。

長話短說

好!長話短說,今天,小編給大家羅列幾條該法之中比較關鍵的法條,希望能給各位的國慶出行,帶來一些司法上的幫助。

《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七條中規定:國家建立並保護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紀念、緬懷英雄烈士。人民英雄紀念碑及其名稱、碑題、碑文、浮雕、圖形、標誌等受法律保護。

本法第十條中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得侵佔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

本法第二十二條中規定: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而且也明確指出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英雄烈士紀念設施自然也包括我縣的勝利山紀念園及革命紀念館中的相關紀念設施。

如果有人褻瀆烈士雕塑,在烈士紀念碑亂刻亂劃,在英雄烈士雕塑上做不雅的動作等,這些行為都是對烈士形象和權利的一種損害,不僅踐踏著社會道德,也傷害著社會文明和公眾情感。那麼,類似這樣的行為也就違反了該部法律,屆時公安、檢察機關等相關部門會在收到相關線索後,開展調查,進入司法程序。

那麼,檢察機關會在其中行使什麼權利呢?

這裡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民事公益訴訟。另一種是行政公益訴訟。

在民事公益訴訟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檢察機關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在行政公益訴訟中,檢察機關對於怠於保護英烈名譽、疏於維護革命遺蹟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將充分利用起檢察建議、公益訴訟的法律“利器”,依法督促相關部門積極履職,實現在法律層面的剛性約束。

在這裡,小編想插上一句重要的話:你我歲月靜好,不僅僅是有人在負重前行,更重要的是有人曾負重前行,那就是英雄烈士。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英雄不容褻瀆、先烈不容詆譭。

所以呀,各位親,不論我們走到哪,去做什麼,前提是要遵紀守法,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惟有這樣才能換來社會的和諧穩定,才能得到他人的認可,你說是不是?

好了!本期的普法就到這裡了,感謝各位的關注,提前預祝大家雙節快樂、身體健康!

溫馨提示:今後,您如果一旦發現有損害英雄烈士榮譽與尊嚴的違法行為,請及時與我們聯繫,我們的聯繫電話是0911-7612453,同時,您也可以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公眾號,為我們留言,我們會第一時間進行回覆處理。(來源於延安市人民檢察院頭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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