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
违法者从酒瓶外形上做起了文章,
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眼前的这两款洋酒瓶,
乍一看的确有着不少类似之处。
拱桥形玻璃瓶身、金属质感的瓶口
以及瓶口的金色花纹都颇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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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爹利品牌代理人表示,
由于洋酒进入国内市场时间不长,
考虑到广告宣传等成本因素,
他们于2006年对产品的瓶身申请了
立体商标保护,并于2009年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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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公司在一次展览会上,
发现了这一款瓶身相似的产品,
于是向嘉定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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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违法产品中所装的也是
法国进口原液,
但和马爹利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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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违法产品共计生产了约3000瓶,
其中1000多瓶已经流向了市场,
所得违法销售金额达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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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认为,
尽管瓶身上的文字并不相同,
但因为瓶身的相似性,
可能使消费者认为
两家企业间存在某种联系,
容易出现误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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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对企业库存违法产品予以没收,
并处罚款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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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何加平
监管部门表示,
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
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
更能识别商品品牌,
因此在新《商标法》中增加了这一类型,
但很多企业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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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监管部门提醒,
立体商标的专用权使用期限
并不是永久的,
相关企业要及时更新,
避免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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