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洪承義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洪承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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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洪承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8年9月26日,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原副書記洪承義(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重慶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承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洪承義,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洪承義利用擔任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組織部部長、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環保執法、工作調動、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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