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經營許可證不是唯一 投資看的還是風險

ICP經營許可證不是唯一 投資看的還是風險。在《關於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稱《辦法》)出來後,樂觀派、悲觀派、中庸派也隨之而來。依據人趨利避害的心理,90%以上的平臺可能將會被洗牌出局的狀況,使得人心惶惶。關於投資者該如何選擇,政策出來後平臺紛紛對“禁十三條”作出解讀。

ICP經營許可證不是唯一 投資看的還是風險

於是出現了平臺以取得各類證件來證明自己合規的“合規潮”,對於在選平臺的投資者來說可作為教育和參考。特別是在各平臺全方位規範要求未能一一滿足的情況下,已合規獲得ICP經營許可證、接入資金銀行存管的平臺不免鶴立雞群。

沒能合規的平臺將被淘汰,這是有道理的。因為獲得ICP、銀行資金存管難,所以被看做是平臺合規的資質,被當成P2P行業的門檻。很多投資者被誤導,認為有這些就絕對的安全,將其作為目前選平臺的信條。

《辦法》第五條也做出明確說明,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當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備案登記不構成對機構經營能力、合規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所以對於P2P投資者來說,在關乎自己利益的事上也該細細看看其中提到的權利和義務。

三證的獲取是十分有難度的,平臺要面臨嚴格的資質審核,大到平臺各項資質、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小到股權結構、股東履歷、公司章程,確實可以說是並非所有平臺都能完成這麼全方位的體檢要求。《辦法》中提到一個平臺必需的條件——ICP經營許可證,現在的問題是,負責這塊的通信局認為作為金融行業需要有金融辦出具的批文,而金融辦也沒有批文流程。辦理過程時間長也是目前鮮有平臺取得許可證的其中一個原因。那麼如果各項細則有了相應的配套措施,在越來越多的合規平臺取得此證後,投資者又該拿什麼來作為選擇平臺的依據?

ICP經營許可證不是唯一 投資看的還是風險

在資金銀行存管成為標配後,又興起了一股追“存管”潮。甚至有投資者置疑,如果平臺項目出現問題了銀行是否應該擔責。但如果仔細看過《辦法》以及《銀行存管條例》,就可以知道銀行在這個情況裡是不擔責的。平臺賬戶信息和資金流向直接接受銀行的監督,促使投資資金的專款專用,但銀行是不負責審核項目的真實性問題的。銀行存管是出現了資金池、自融等現象後,監管為了規範業務而出臺的,提高了平臺作假成本。但銀行存管又確實是存在這樣的一種隱形背書的作用,因此銀行會在與P2P合作上顯得很謹慎,也讓一部分投資者抱有僥倖心理。

ICP很重要,銀行存管也很重要,這些資質是平臺合規的一部分,但不是根本。不管是《辦法》出來前還是今後,整個行業自始至終都在強調風險,這才是投資的要義。任何一項投資方式都存在風險,只是風險係數的高低程度不同而已。《辦法》裡提倡合格投資人制度,就是希望投資者保持理性,弄清楚平臺的業務模式,弄清楚自己的資金流向。有思考有自己分析的投資者,不斷提高自己的投資水平,不人云亦云,這對於任何一項投資行為都適用。

所以,不管政策怎麼變,投資者還是應該更瞭解平臺風控,這比任何一項投資技巧都重要。

那麼車賺平臺是怎樣控制風險的呢?

平臺有嚴格的風控體系,在貸前、貸中、貸後都能把風險控制在可控的範圍內,放款前有精準的信用評估模型和嚴謹的人工審核機制,來篩選優質借款人,放款後持續對借款人高效跟蹤管理,平臺運營2年多到目前為止同樣沒有一位用戶有過資金損失。

並且在上次的視頻會議中,黃總也再次提到,接下來平臺會更加嚴格的篩選借款人,讓真正有資金需求的朋友真正得到解決,從而也是更進一步提升借款人的質量,在合規的路上我們從未停止,也希望各位投資者抱有正確的投資心態,理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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