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借!務必搞清楚P2P業務這六種模式

當前,伴隨著網貸行業的合規整改,此前披著P2P外衣的各種業務模式也逐漸浮出水面,各種債權債務關係交織。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於出借人而言,如何撥開這層迷紗看清其背後的業務實質顯得愈發重要,要安全出借,務必要先搞清楚P2P業務的六種模式及風險。

安全出借!務必搞清楚P2P業務這六種模式

第一種模式:單純的信息中介平臺(P2P)

實質包含了民間借貸、居間等法律關係。

這種模式堅持平臺功能,以互聯網為渠道,只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信息中介服務。

總結:這種模式是最符合監管要求的一種模式。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髮〔2015〕221號)明確規定,個體網絡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6]1號)明確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該類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蒐集、信息公佈、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第二種模式:“P2P+增信”模式

實質包含了民間借貸、擔保、遠期債權收購承諾等法律關係。

這種模式由P2P平臺或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借款人提供擔保,或向投資人承諾若產品違約,其將收購違約債權。

總結:這種模式雖與監管要求中不允許提供增信服務的要求相悖,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承認了這種擔保的效力。

在《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提供增信服務。

相對而言,第一種模式和第二種模式,具有法律保護的全部或部分基礎,但從合規性上來講,顯然,只有第一種業務模式合規。

第三種模式:“P2P+資金池”模式

實質包含了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等法律關係。

這種模式中,P2P平臺在資金匹配之前即歸集資金,以期限錯配形式形成資金池,放置於由P2P平臺開設的中間賬戶中,再根據借款需求進行放款。

總結:在這種模式下,由於第三方託管機構對資金的實質監管缺位,很容易形成資金池、資金挪用甚至攜款跑路的風險。而這種模式同時符合界定非法集資的兩個關鍵因素:即集資性和社會公眾性。

安全出借!務必搞清楚P2P業務這六種模式

P2P資金池

第四種模式:“P2P+債權轉讓”模式

實質包含了民間借貸和債權轉讓法律關係。

這種模式中,P2P平臺先出藉資金,取得對借款人的債權,再將債權或債權收益轉讓給投資人。

總結:這種模式下,債權往往在平臺上多次倒手,債權基礎資料丟失、無從核實、拆分轉讓等問題頻出,且P2P平臺對借款人債權的合法有效性存在風險。

第五種模式:“P2P+資產證券化”模式

這種模式是指P2P平臺通過對債權的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形成與原有債權性質不同的金融產品,然後進行發售。

總結:這種模式下,債權的既有本質已經轉變為債券或其他具有證券屬性的理財產品。我國對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監管一直持審慎態度,根據相關規定,P2P平臺不具備銷售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資質,開展此類業務沒有法律依據。

第六種模式:“P2P+自融或假標”等模式

這種模式是指P2P平臺虛構融資項目、編造借款人身份等方式,通過發假標將募集資金拿來自用或給平臺關聯實體企業使用。

總結:這種模式是各相關方尤其要高度警惕的模式,務必遠離涉及自融、假標等模式的平臺。這是一種異化的P2P產品,主要目的是為平臺自身融資,虛構產品標的詐騙投資人財產。

過去,儘管市場上充斥過花樣繁多的P2P業務模式,但至今,仍有很多平臺多年來始終堅持合規發展,堅定做合規的P2P網貸信息中介平臺,不僅嚴格自律還積極響應國家監管,嚴格保護投資人利益。車賺平臺就是一家專注做車輛質押或抵押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平臺,平臺自成立以來一直將投資人的資金安全放在首位,致力將投資者閒散資金與有資金需求的優質個人有效連接,通過層層風控篩選,並與合作的機構聯手把控風險,確保項目的真實可靠。與此同時,在保障投資人利益方面,監管部門也一直在持續努力

安全出借!務必搞清楚P2P業務這六種模式

P2P平臺

之前就有消息傳出,監管部門要求四大AMC(資產管理公司)主動肩負起P2P風險化解重任,受到各方矚目。近期,在探索化解P2P風險的路徑方面,就有AMC總裁稱,下一步可以對堅持合規經營、確有真實清晰底層資產的問題項目,根據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通過盡調、估值和談判,以適當價格參與收購,幫助解決P2P流動性風險,保障投資人利益,維護金融秩序穩定和健康發展。

據瞭解,AMC是國務院在借鑑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成立的以解決不良資產為目的的金融性公司,也是在資本市場上運作的投資銀行類公司。

四大AMC成立最初是政府為解決中行、工行、建行、農行長期的呆壞賬問題而設立,各自承接處置對口銀行的不良資產,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目標。

通過以上分析和總結希望可以對各位投資人有所幫助,安全出借,一定要搞清楚“真偽”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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