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8月公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处罚款980000元!

「行政处罚」8月公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处罚款980000元!

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习近平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生态文明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期,小编整理出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并将逐月推出。希望大家共同监督,让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形,让环境违法企业寸步难行。

行政处罚名单

2018年8月,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如下:

1、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2、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中铁宝桥(南京)有限公司

5、南京融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6、江苏仁信作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元整)"。

「行政处罚」8月公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被处罚款980000元!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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