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支持直銷企業創新和升級經營模式 加強對直銷的輿論引導

近日,吉林省工商局結合監管職能,印發《關於加強直銷企業行政指導和促進直銷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直銷企業經營行為,促進直銷產業健康發展。

《實施意見》圍繞加強政策引導、強化行政指導、提高監管效能3個方面,制定出臺了16條措施。

積極培育直銷市場主體。向企業宣傳直銷產業政策,支持和鼓勵企業申請直銷牌照,成立直銷公司,對有意願、符合直銷條件的企業,提供政策指導和支持,降低行政成本,指導企業完善申請材料,提高申辦效率。

鼓勵外埠直銷企業落戶吉林。鼓勵外埠直銷企業在吉林設立分支機構,開展市場營銷活動,並積極協助企業辦理分支機構登記註冊等事項。

縮短企業信息核查辦理時間。吉林省工商局接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省商務、經濟合作部門的核查信息函後,及時組織全省各地開展核查,各市、州局向省局報送核查結果的時間不超過7個工作日,省局向來函單位回覆核查結果的時間由30個工作日縮短到10個工作日。

支持直銷企業創新和升級經營模式。鼓勵直銷企業建設線下體驗店,不斷完善退換貨、諮詢、服務等售後功能。推動直銷與社區服務相融合,以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為平臺,建立便民服務、公共服務和志願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體系。支持直銷企業積極採取各種“互聯網+”的措施擴大經營,做到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加強對直銷的社會輿論引導。加大對直銷行業發展狀況的宣傳力度,使廣大群眾能夠正確認識和了解直銷,準確識別違法傳銷。

指導直銷企業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會議報備、直銷員及經銷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內部制約機制,指導企業對經營風險點進行排查,增強企業自律經營意識,守住直銷企業“不涉傳”的法律底線。

指導直銷企業加強對培訓和會議的管理。指導直銷企業嚴格按照《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直銷員培訓考試,規範培訓考試內容等重要環節。指導企業規範會議內容,避免出現誇大產品功效、誇大獎勵制度等欺騙誤導的宣傳和推銷行為。

指導直銷企業執行好退換貨制度。通過定期組織消費體察活動,指導企業提升服務質量,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將退換貨制度落實到位。

指導直銷企業加強對經銷商、關聯方、合作方的管理,建立其信息檔案,對信用較差或投訴舉報較多的,予以重點關注,並向直銷企業發送風險提示

指導直銷企業建立完備的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提醒企業每月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報送信息,督促企業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向社會公眾披露信息。

指導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導企業積極開展扶貧助學、志願服務等社會公益事業,幫助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促進直銷企業規範、有序、健康發展。

對直銷企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直銷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嚴重干擾市場經濟秩序、危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持以規範為主;對於直銷經營活動中的輕微違規行為,要運用行政指導和行政建議為主的監管手段;對於直銷企業涉嫌傳銷、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百姓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組織開展直銷企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直銷市場主體不規範的經營行為要予以糾正,並指導企業進行整改;如發現嚴重的違法問題,要立案查處。

建立直銷企業行政約談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的直銷違規問題和群眾投訴較多的直銷企業,及時開展行政約談,向企業負責人指出其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整改建議,責令限期改正。

建立直銷企業信用監管機制。省局將建立直銷企業信息庫,對企業報送的產品信息、經銷商信息、培訓會議信息等重要信息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對直銷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開展信用等級評價,組織全省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實施分類監管,並定期將信用評價結果和日常監管信息向直銷企業總部通報。

對直銷企業加強法律法規教育。大力引導直銷企業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法律法規;開展送法上門工作,深入直銷企業講解法律法規;定期舉辦法律法規培訓班、組織法律知識測試,加強對直銷企業的教育,增強其守法依規經營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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