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公平和正義,是檢察官不懈的追求

檢察官的工作雖然沒有驚天動地、轟轟烈烈,但是作為公平正義的守護者,他們在案件中作出的每一個決定,都有可能會影響到他人的一生,也有可能會改變一個家庭的命運,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義,這是他們不懈的追求。

這是一封被害人家屬寄到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的感謝信,字裡行間飽含著一位父親因女兒傷痛得撫、正義得彰而生的由衷感激之情。

「央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检察官不懈的追求

感謝信中這樣寫到:“我女兒的案子終於開庭了,現場犯罪嫌疑人終於認罪了。在這裡我要特別感謝檢察院的賴檢察官,是她不辭辛苦、紮實細緻工作努力的結果,可惜我現在都還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僅在法庭上見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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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組長陸桂軍:我叫監察科的同志去了解一些情況,我們檢察官指控案件是天經地義的,他為什麼會寫感謝信給我們。

那麼感謝信中提到的賴檢察官是誰,這起案件背後又有哪些故事呢?

事情發生在2017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將一起涉嫌強姦罪的案件移交到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負責這起案件審查起訴工作的就是檢察官賴姣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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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檢察一部檢察官賴姣紅:當時我看了以後,就覺得這個案件有幾處疑點,第一個疑點就是這個案發不太正常,因為被害人有兩次報案的情況。

賴姣紅注意到,被害人麗麗在第一次報案時說,她在馬路上被一名男子搶走了手機和銀行卡。不過,就在報案後的第二天,麗麗再次來到了派出所,說自己前一天說了謊話,她其實是遭到了那名男子的強姦。

那麼,麗麗為什麼會在第二天突然改變報警的內容呢?據她講述,她與嫌疑人李某曾是戀人關係,案發當天李某冒充他人身份,進行偽裝後來到了麗麗所住的宿舍。

賴姣紅:當時警方把他們的聊天經過拍了一個視頻,從這個記錄裡面能夠確定嫌疑人是偽裝了身份然後和被害人取得聯繫,然後以為被害人招攬生意為名,在那天下午找到這個女孩的住處。

雖然聊天記錄能夠證實,案發當天犯罪嫌疑人李某確實偽裝成他人去了麗麗的宿舍。但是李某在供述中並不承認自己對麗麗實施過強姦。

賴姣紅:嫌疑人是沒有做有罪供述,他就是說這個事情是有,但是他認為被害人跟他發生性關係被害人是自願的,他沒有違揹她的意願。

那麼,警方在案發現場的勘察結果又是怎樣的呢?

賴姣紅:這個現場勘察是被害人第二天報案以後,警方去做的,但是因為被害人的住處還有其他同住人,這個現場已經經過整理,有的痕跡已經沒有了。

通過詳細地查閱卷宗,檢察官賴姣紅認為,單憑現有的證據很難充分地證實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

賴姣紅:案件基本事實是有的,然後就是相對於被害人的強烈的訴求之外是比較薄弱的證據,包括這個案發的不正常,現場勘察沒有取得原始的這些證據,包括嫌疑人沒有做過有罪供述等等,這些都是不利於指控的。

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無罪供述和證據的相對薄弱都為這起案件增添了不確定的因素。此時,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訴,案件的最終結果很有可能對真正的受害一方不利。為了弄清案件的真實情況,賴姣紅決定約見被害人。

在聊天過程中,賴姣紅注意到,麗麗與犯罪嫌疑人李某雖然曾經是男女朋友關係,但在交往期間李某對麗麗曾有過多次打罵行為,兩人分手後麗麗對李某的厭惡和恐懼較深,案發前李某曾多次對麗麗提出想要複合的想法均被拒絕。得知這一情況,賴姣紅收集了兩人在案發前幾天的聊天記錄。

賴姣紅:就是(李某)想求被害人複合的這些聊天的記錄,在這個聊天記錄裡面,被害人表明了她非常堅決的這個態度,不可能複合。這些說法也可以肯定被害人和嫌疑人是沒有複合的可能性,也就是被害人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就改變心態自願與嫌疑人發生關係這個基礎。

此外,對於當天案發時的情況,賴姣紅根據辦案經驗,首先注意的細節就是被害人身上有無傷勢,以及所穿衣物有無損壞痕跡。

賴姣紅:她說就是右頸部的這個刀劃傷,然後她說其他的明顯傷肯定是沒有的,那身上沒傷的話,那你當時你反抗了,那你衣物有沒有損壞,然後她想了一會兒,然後她說她當時的連褲襪應該被扯壞了,然後裙子鈕釦也掉了。

麗麗說她並不明白物證的重要性,所以當時沒有向公安機關提及衣服被扯壞的情況。而賴姣紅對這一關鍵細節的挖掘,讓麗麗對案件重新燃起了希望。

案發當天麗麗所穿的裙子,成為了案件的重要證據,當麗麗將它交給賴姣紅的時候,也將她對這件案子能夠得到公平處理的希望,寄託在了這位女檢察官身上。

賴姣紅:小區崗亭處的一個監控錄像,當時也表明被害人衣著是一個半身裙,是被害人遞交的這個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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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檢察一部檢察官助理石義武:因為只要有這個衣裙的存在,就說明被害人和嫌疑人之間發生了一些肢體上的衝突,否則衣裙不會被扯壞,那這也就進一步證明了被害人不願意跟嫌疑人發生關係的這個意願。

此外,麗麗還向賴姣紅表達了自己的另一個訴求。原來,她曾在報案時提到,嫌疑人在事發後還拿走了她的手機、兩張銀行卡及100元錢。

賴姣紅:她認為嫌疑人應當是犯了這個罪行,她要求我們政法機關追訴這件事實,她的意願也是比較強烈的。

賴姣紅髮現,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供述中稱,他拿走麗麗的手機,是因為這部手機是他在與麗麗交往的過程中買給麗麗的,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

賴姣紅:因為戀愛期間的財產有可能是混同的,那麼就從法律上來說就不能成立犯罪,但是後來我經過到手機店裡對這個手機的購買情況的瞭解,嫌疑人那天下午拿走的這部手機並不是他們戀愛期間嫌疑人贈送給被害人的手機。後續就在起訴當中也加了一項罪名,就是加了盜竊手機的這節事實。

案件先後兩次退回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證據卷宗也變成了厚厚的一本。在所有證據補充偵查結束後,賴姣紅綜合所有的事實和證據對李某以強姦罪和盜竊罪兩個罪名提起了公訴。

今年6月,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一直堅稱無罪的被告人李某當庭表示認罪。

最終,松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案件予以判決,被告人李某強姦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被害人麗麗也得到了相關賠償。

基於證據的紮實充分,法院的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所有控訴。案件審結後,賴姣紅也被同事稱為“女福爾摩斯”。

陸桂軍:細節決定了我們這個案件的成敗。“女福爾摩斯”就是這麼來的,就是我們還要還原現場,還要發現,還要查找,是不是還有遺漏的一些證據、證明犯罪的一些細節。

從檢26年,在檢察官賴姣紅的心裡,法律不僅是冰冷冷的法條,更是有溫度的故事。

賴姣紅:我非常熱愛這份工作,從檢這麼多年,也一直願意在這個崗位上繼續下去,然後為更多的人辦好事情,辦好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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