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特油箱事故看滴滴命案:你看到的是人命,別人算計的是價格!

又見滴滴

5月份,空姐滴滴打車遇害時,我恰好在鄭州;短短三個月過去,又見滴滴網約車鬧出命案,這一次地點轉移到了浙江樂清。劈天蓋地的批評席捲而來,幾乎所有人都在質問: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甚至有人將這次的責任歸結於警方和滴滴的踢皮球上,其實還真冤枉了警方,在“平安溫州”發佈的案情通報裡面清晰地表明滴滴公司兩次拒絕配合的事實,最終釀成了這起悲劇。

有人表示不理解,且不說三個月前空姐打車遇害時,輿論鋪天蓋地的聲討滴滴,而滴滴也拍著胸脯保證要整改,單說這次事件發生兩天前,這輛車已經出現過類似的一幕——“司機將車開至偏僻處欲行不軌”,乘客僥倖逃脫後向平臺投訴,可是卻無人處理,依然有人給司機派單,你說,這還能用“我們僅僅是一家平臺公司”的理由解釋得過去嗎?

這一切的一切只因為一點:我們看到的是人命,別人算計的是價格!


我要講一個四十年前的故事:福特Pinto車油箱事故!

1971年,福特汽車推出一款Pinto車,當時正值石油危機時期,這輛車一問世就以低油耗、低價格迅速佔領了市場。可是,與該車型的暢銷相伴的是惡性交通事故接二連三的發生,最主要的問題是它的油箱設計有問題:別的車油箱放在後軸承的上面,而Pinto車卻是放在下面。這就產生一個問題:一旦發生後車追尾,很容易引發郵箱的爆裂,甚至是爆炸!

1972年,13歲的理查德格林乘坐鄰居的Pinto回家,結果汽車被追尾,油箱爆炸,駕車的司機當場死亡,理查德格林嚴重燒傷面積達90%,鼻子、左耳和大部分左手永久性的失去了,接下來在六年多的時間裡,他接受了60多次手術來修補被毀壞的面容。

憤怒的家長把福特車告上了法庭:原告律師向法庭提供了充足的證據論證汽車的設計缺陷,這一點,福特公司自己也沒有異議。可是接下來,原告律師出示的證據卻震驚了整個陪審團:

“在第一批Pinto車投放之前,福特的兩名工程師已經發現了油箱設計缺陷,並建議在油箱內安裝防震的保護裝置,這將導致每輛車的成本增加11美元。而福特公司經過嚴密的Cost benefit analysis(會計成本設計分析),決定不增加該裝置。他們的計算過程如下:假如每年生產1100萬輛家用轎車和150萬輛卡車,那麼增加裝置將導致成本增加1億3750萬美元;而假如充其量最多180輛Pinto車的車主因事故死亡,另外180位被燒傷,2100汽車被燒燬,根據當時的判例,福特公司賠償每位死者20萬美元,每位燒傷者6.7萬美元,每輛汽車損失700美元,那麼,不安裝附加安全設施的前提下,最大可能的支出為4953萬美元,比起安裝設置花費的1億3750萬美元來講,公司選擇了省錢的做法。

1978年2月,陪審團要求福特賠償1.25億美金的新聞佔據了各大媒體的頭條!原告律師基於上述計算原本提出了1億美金的賠償,而陪審團認為,即使給予這一數額的賠償也不足以表達對福特汽車公司無視消費者生命安全的懲戒,所以他們要求在賠償總額中在增加2500萬美元。儘管最終法官沒有采納陪審團提出的1.25億美元賠償,將賠償額縮減到了350萬美元,但考慮到是在1978年,在當時也已經是個天文數字了。訴後福特上訴被駁回,350萬美元作為福特產品責任事故的判例就此確定。

1978年,福特召回了150萬輛Pinto,並對油箱添加了額定的結構以確保Pinto不會起火。遺憾的是,這無法挽回消費者對Pinto的信任,三年後,Pinto永久的退市了!


看完這個故事,我估計許多朋友少不了要倒吸一口涼氣:原來,人命還可以這麼計算?八月初,碧桂園的樓接連倒塌的時候,一位從碧桂園離職的人爆料出一條消息:曾經有一次打鑽空,機器上來鑽頭卻被卡在岩石裡了,他們叫了一個農民工下到40米深的井裡去撈,沒有穿專業抗壓服,結果鑽頭上來了,人死了。碧桂園的項目總洋洋自得地說:

一個鑽頭200萬,一個農民工賠50萬,還是賺的!噢,忘記了一點,我們的媒體朋友總是選擇性的忽視,畢竟在香奈兒和厚厚信封面前,他們寧願相信楊國強先生是天底下最笨的人,也不願相信那七條人命是死於管理事故。

我不知道人命在滴滴眼中究竟是什麼樣的,是不是也是可以用價錢來衡量呢?至少,遠在大洋彼岸的福特公司四十多年前這樣計算過,近在咫尺的碧桂園不久前也這樣計算過,在大數據時代,我相信滴滴公司的心中也是有一本賬的,尤其是看到這一句話的時候,更堅定了我的判斷:“隨後滴滴出行發表道歉和聲明稱,將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並承諾,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浙江樂清的法定賠償標準是多少呢?2017年,該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54504,死亡賠償金=54504*20=109萬,滴滴的三倍賠償也即是109*3=327萬!考慮到這還是在浙江富裕的地方,全國百強縣第24名;如果是鄭州呢,30556*20=61.11萬,就算乘以個3,也不過區區183萬:對於財大氣粗的滴滴公司,Who cares 這點小錢呢?

2014年11月29號,我在搜狐財經變革力峰會的現場,親耳聽到程維先生講道:滴滴最多的一天燒了1000萬美金。按照現在的人民幣匯率計算,1000萬美金=6810萬=20條樂清人命=37條鄭州人命,關鍵是當你明白這只是人家一天燒得錢之後,你還會傻傻的問道:“你們為什麼不整改”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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